說明:
一、依據本縣身心障礙學生申請搭乘復康巴士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需求申請為提供本縣身心障礙學生搭乘復康巴士上下學之用。
三、申請資格:本縣縣立高中、國中及國小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同時使用單枴、雙枴或坐輪椅或視障者為優先。
四、本項服務需收費,收費方式及收費標準依「屏東縣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服務使用管理要點」辦理。
五、請學校調查學生名單,並由學生家長填寫交通車需求申請表,經學校彙整後填寫交通車需求調查彙整表。
六、有需求者(無需求學校免填)請於112年9月13日(星期三)前將相關申請資料函送本府教育處審核,另相關電子檔併同傳送至黃永祥先生電子信箱(a252040@oa.pthg.gov.tw),逾期不受理。
說明:依屏府教特字第11256286500號說明九,各教職員工特教研習時數之規定如下
(一)特教教師每學年度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18小時以上。
(二)校長每學年度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6小時以上。
(三)普通班教師每學年度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3小時以上。
(本校校內特教研習3小時預計辦理日期為113.01.10,請務必參加)
(四)教師助理員每學年度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達9小時以上。
112學年度高國中小鑑定安置說明會(第1場次9/2)重點摘要
請本校特教教師於112年9月1日至9月10日,至通報網完成下列事項:
(一)112學年度放棄特教服務學生轉銜異動。
(二)畢業生轉銜異動、在校生完成升級、確認新生就讀並接收新安置學生,及學生資料更新。
(三)再另請貴校確認以下特殊教育通報資料正確性及資料偵錯追蹤:.
(1)學生資料:出生年月日、安置情形(特教班別)、特教類別、教育階段、入學日期、畢業日期、年級。
(2)班級資料:特教班別、班級教育階段、班數、該班老師數。
(3)老師資料:任教階段、職務內容、任教類別、員額編制隸屬、教師資格登記。
(4)學校資料:特教承辦人姓名、電話、E-mail、學校網址、校長、主任姓名、電話分機。
(5)接收安置學生,完成接收後更新資料。通報網新版接收區路徑如下:「通報新版上線」-「接收與升級」-「接收安置學生」。
公告屏東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人力調整計畫如附加檔案
本次研習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本縣各高國中小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家長,共60位。
(二)研習日期:112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
(三)研習地點:屏東縣鶴聲國小1樓會議室。
(四)報名方式: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 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屏東縣→屏東縣教育處)→名稱「不卡住的日常:談亞斯執行功能對策」】。報名事宜若有疑問請電洽特教中心林秀榮老師,電話:08-7371783。
本次研習相關內容說明如下:
(一)參與對象:本縣各高國中小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家長,共60位。
(二)研習日期:112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6:30。
(三)研習地點:屏東縣特教資源中心3樓視聽教室(屏東市華正路80號,和平國小內) 。
(四)報名方式: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屏東縣→屏東縣教育處)→名稱「ADHD治療建議及正向教養策略」】。
(五)報名事宜若有疑問請電洽特教中心林秀榮老師,電話:08-7371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