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國中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對象:六年級學生
*校內報名截止日:5/29(五)前繳至輔導室
*繳交項目:
(1).檢核表+六上成績證明單(2).推薦表 (3).申請表與照片3張 (4). 報考費(一項800元/兩項1600元 )
*簡章公告校網1150118
雲林縣公誠國小縣暨市模範兒童選拔辦法
中華民國110年2月24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校務會議通過修訂
一、依據:依雲林縣政府 府教社字第0970403131號 函之規定辦理二、目的:遴選優秀兒童,樹立典範,期使學生五育均衡發展。
………………………………………………………………………………………………………………
※填表說明: ` 一、獎狀標準:舉凡經學校薦派代表參加校內及校外(獲各縣各鄉鎮市公所或主管教育機關以上者)。
二、同一獎勵,不重覆計分。(不同作品且不同場次之競賽,可累計分數) 三、比賽名次以比賽單位認定之名次(前三名)為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