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勿忘防蚊,回國不帶屈公病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函釋國小學生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學習與視力保健現行規範疑有牴觸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496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推動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鼓勵師生使用學習載具(平板)輔助教學與學習,係讓課堂透過穿插平板使用、紙本紀錄、上臺發表、實體共同討論等多元方式進行,非全程使用平板學習,且使用時間不超過30分鐘,另在校上課時間,亦建議教師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護眼123」專案相關指引規劃課程內容,如用眼30分鐘休息10分鐘等,保護學生視力健康,先予敘明。
三、國教署為預防及延緩學生近視發生,近年視力保健宣導重點為「兒少近視病、戶外防近視、控度來防盲、3010眼安康、遠視儲備足」等5大主軸,進行相關衛教宣導,鼓勵學校從課程與生活面落實,結合下課教室淨空策略,透過每天戶外活動120分鐘等近視防治作為,強化學校師生視力保健觀念。
四、國教署亦透過相關增能研習、工作坊等時機,加強宣導教師於課堂使用電子設備作為教學輔助工具時,應留意操作時間,結合多元形式授予學生知識,避免讓學生在上課過程長時間注視螢幕。
五、有關現行各項規定似有牴觸及未臻明確部分,國教署將配合政策方向滾動式檢討,並透過邀集相關部會、各地方政府、學校、家長團體、學生團體及專家學者等各界代表,廣納多元意見,依現行國家標準,綜整專業意見,責成或建議各法規權管單位研擬修訂文字內容,協助教師於課堂教學有所依循,並提升學習空間照明品質,共同打造更友善之學習環境。
六、另查教育部修訂之「學校照明節能改善參考手冊」,因部分內容已不具時效性與適用性,爰於114年5月27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42701531號函予以停止適用。
轉達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小兒部林杏佳主任研究計畫,提供6至18歲學童免費心臟篩檢計畫
主旨:有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小兒部林杏佳主任研究計畫,提供6至18歲學童免費心臟篩檢計畫,請鼓勵學童及家長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114年6月17日臺大雲分兒字第1141004913號函辦理。
二、旨揭本計畫名稱為「建立人工智慧心音及心電圖判讀模型應用於學童心臟篩檢」Establishing a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Model for Auscultation andElectrocardiogram Interpretation Applied to Cardiac Screening in School Children,業經臺大醫院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研究倫理委員會案號:202406007RINE)。
三、本研究希望能以人工智慧協助醫師進行學童心音和心電圖篩檢,建立人工智慧模型進行心音及心電圖篩檢,以能找出需要追蹤或治療的心臟疾病。
四、本計畫提供6至18歲學童免費心臟超音波、心音、心電圖篩檢。報名資訊:欲參與本計畫請至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雲林分院小兒部公告連結:https://www.ylh.gov.tw/?aid=110&pid=38&page_name=detail&iid=866或至以下連結填寫表單預約: https://reurl.cc/QYK15Z,亦可以掃描附件中的QR code預約。
預防熱傷害 衛教傳播專區
轉達衛生福利部宣導「禁止攜帶電子煙或加熱菸入境」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2270號函辦理。
二、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及同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輸入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加熱菸)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目前尚無經衛生福利部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違法輸入之業者最高可處新臺幣5千萬元罰鍰,旅客攜帶加熱菸入境者處新臺幣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藥懂安全,繪出健康】114年度用藥安全繪畫創作比賽活動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委託台灣年輕藥師協會辦理【藥懂安全,繪出健康】114年度用藥安全繪畫創作比賽活動簡章及海報,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5月2日FDA藥字第1141414984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童「正確用藥」觀念,特舉辦旨揭活動,讓學童藉由參加繪畫比賽,了解用藥安全的重要性。
三、活動資訊亦公告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博士正藥說」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 /share/p/1AC9pjC64M/)及台灣年輕藥師協會官方網頁 (https://reurl.cc/AM6xmZ),請學校踴躍報名參與。
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問卷後測,煩請健康課老師協助指導學生使用平板上網完成填答,感謝。
說明:
一、各議題填答年級如下:
國小三年級→視力保健議題
國小四年級→健康體位議題
國小五年級(3份問卷)→口腔衛生議題、反菸拒檳議題、學生健康指標問卷
國小六年級(2份問卷)→正確用藥及全民健保議題、性教育及愛滋防治議題
二、請健康課老師協助指導學生於114年4月25日(五)止至本縣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問卷後測填答網站(http://59.126.6.246)填答。
三、此資料為教育部要求縣市政府回報之重要資訊,請各校務必依期程完成填報。
※請點選下方連結或掃描QRcode,前往網站進行填答。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製作「國中學生電子煙防制教材教學包」及「國小高年級生菸害防 制教學包」,請貴校宣導運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09391號函辦理。
二、為加強青少年菸害防制教育宣導,國健署製作旨揭教材, 提供教師可運用教學之資源,期能協助青少年具備防範各 種菸(煙)害之知識、態度與能力,旨揭教材已公告於健 康九九網站供運用(網址:https://health99.hpa.gov. tw),請各校於教學中運用。
113學年度「菸檳防制議題海報比賽」,請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推動校園菸檳防制議題實施計畫辦理。
二、透過比賽方式互相觀摩及交換經驗,喚起重視菸檳防制工作,以落實菸檳防制教育之績效。
三、旨揭比賽說明如下:
(一)承辦單位:本縣東明國中。
(二)徵集對象: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比賽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三)海報作品規格:
1、主題:以「菸檳防制」宣導為主題,形式不拘。
2、尺寸:長110公分×寬80公分(全開)。
※參賽者自備紙張,背面黏貼報名表(如附件),於3月3日(一)前交至學務處衛生組,由學校以團體報名方式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