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09學年度第二梯次 「集中式特教班按時計資助理員」錄取公告
一、國小正取1名:朱○玲
二、正取人員應依簡章規定時間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本次缺額已補滿,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8月27日師大數學中字第1091021819號函辦理。
二、為培訓國中、小學數學教師教學知能,提升學生學習意願,爰辦理旨揭活動。活動資訊說明如下:
(一)時間
1、第四期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
(1)花蓮場:109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20分。
(2)苗栗場:109年9月19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下午5時20分。
2、數學素養導向教學研習工作坊─奠基進教室共備營
(1)花蓮場:109年9月13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2)苗栗場:109年9月20日(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10分。
(二)地點
1、花蓮場:花蓮縣宜昌國小(地址: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
2、苗栗場:苗栗縣六合國小(地址:苗栗縣頭份市東庄里民族路252號)。
(三)名額:各分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及國中組,每組至多3班,每班28名為原則,並視報名情況調整。
三、請欲參加之教師逕至線上表單報名,並由學校本權責核予參加教師公假登記,報名資訊如下:
(一)第四期數學活動師培訓研習工作坊
1、花蓮場:1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11時59分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m9d337。
2、苗栗場:109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1時59分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7o2pjN。
(二)數學素養導向教學研習工作坊─奠基進教室共備營
1、花蓮場:109年9月4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4LoQF1m2Eyf63or38。
2、苗栗場:109年9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點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t32fjQXt5JavSS1u6。
四、全程參與並取得認證合格者,由承辦單位依參與之活動發給證書1紙,餘未盡事項請逕至活動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sdime.ntnu.edu.tw)。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8月24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99351號函、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09年8月21日全教政字第1090000106號函及本局109年8月6日桃教中字第1090067133號函(諒達)辦理。
二、教師法於109年6月30日公布實施,相關法制程序已有重大修正,其涉及教師工作權及審議程序,修正幅度甚大。為使參與教評會及專審會審議之教師,習得新修正教師法之新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加開六場次研習活動,以利落實案件審議應兼顧程序與法制觀念。
三、本局同意貴屬人員參加旨揭研習期間,准予公假登記,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行向本局申請。
「109年度第八屆彩繪船奇-全台國民小學海洋繪畫比賽」簡章,敬請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說明:「109年度第八屆彩繪船奇-全台國民小學海洋繪畫比賽」由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長榮海事博物館與本校聯合主辦,分為兩大繪畫主題徵件,除了以長榮海事博物館內的海洋相關收藏為主題,進行現場寫生或畫作臨摹外,特別以在本校展出之「自由中國號」為寫生主題,讓小學生在海大航海園區現場寫生創作,預計10月頒獎,除了原有獎項之外,另增設「自由中國號」特別獎,相關競賽資訊詳見簡章資訊或洽:02-23516699分機6116/6127。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第四梯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日桃教特字第10900651111號函辦理。
二、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說明
(一)甄選類別、名額
1、國小:每週服務時數20小時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 聘期
1、109學年度第1學期:109年8月31日至110年1月20日。
2、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2月18日至110年6月30日。
三、報考資格
(一) 持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品德優良,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三) 對身心障礙學生具耐心、細心、具服務熱忱並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四) 無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情事者。
(五)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一)專業能力教育訓練
1、本案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2、每學年在職訓練或研習10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每學期5小時)。
(二)工作職責
1、特教助理人員服務對象為本市經鑑輔會鑑定,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具中度以上或嚴重情緒障礙學生經評估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確認生。
2、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確實提供服務。
3、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4、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5、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五、工作待遇:依據「桃園市政府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一) 依據每週核定時數暨實際上課天數核發,以時薪每小時158元計算,每日服務時數最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服務期間為學生就學時間,學生放學後不得納入本案服務範圍。
(二)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七、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9月18日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採一次公告多次招考方式辦理。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採當日上午報名;下午進行甄選方式辦理。報名時間如下:
1.109年9月0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2.109年9月08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3.109年9月0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4.1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5.1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6.109年9月0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7.109年9月08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8.109年9月0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9.1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10.1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聯絡電話:(03)3322057分機611或600。請洽特教組長:劉孟慈老師。
九、報名程序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簡歷表(附件一) ,最近二吋正面脫帽本身照片(請黏貼於簡歷表)。
2、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當面驗畢即還,影本請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註:上述繳交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十、甄選日期地點:
(一) 報名當日上午完成報名後;下午進行甄選。請於報名當日13:20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告知甄試地點,13時30分起甄試。
十一、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二)口試
1、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等。(每人10分鐘)
2、成績同分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
十二、錄取公告
(一)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8時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
(二)錄取通知以公告為主,應試者可用電話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十三、成績處理
(一)甄選成績以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二)如甄試人員未達70分之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發布後次日上午9:00至本校輔導室完成應聘報到程序,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有所異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最新消息,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合格),如體檢不合格者、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相關傳染病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未依規定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者,予以註銷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三)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不符規定,逕予取消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四)一經錄取後,不得再接受他校雇用。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本簡章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幼兒園第三梯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日桃教特字第10900651111號函辦理。
二、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說明
(一)甄選類別、名額
1、幼兒園:每週服務時數20小時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 聘期
1、109學年度第1學期:109年8月31日至110年1月20日。
2、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2月18日至110年6月30日。
三、報考資格
(一) 持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品德優良,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三) 對身心障礙學生具耐心、細心、具服務熱忱並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四) 無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情事者。
(五)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一)專業能力教育訓練
1、本案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2、每學年在職訓練或研習10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每學期5小時)。
(二)工作職責
1、特教助理人員服務對象為本市經鑑輔會鑑定,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具中度以上或嚴重情緒障礙學生經評估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確認生。
2、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確實提供服務。
3、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4、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5、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五、工作待遇:依據「桃園市政府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一) 依據每週核定時數暨實際上課天數核發,以時薪每小時158元計算,每日服務時數最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服務期間為學生就學時間,學生放學後不得納入本案服務範圍。
(二)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七、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9月18日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採一次公告多次招考方式辦理。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採當日上午報名;下午進行甄選方式辦理。報名時間如下:
1.109年9月0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2.109年9月08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3.109年9月0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4.1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5.1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6.109年9月14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7.109年9月15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8.109年9月16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9.109年9月17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10.109年9月18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聯絡電話:(03)3322057分機611或600。請洽特教組長:劉孟慈老師。
九、報名程序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簡歷表(附件一) ,最近二吋正面脫帽本身照片(請黏貼於簡歷表)。
2、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當面驗畢即還,影本請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註:上述繳交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十、甄選日期地點:
(一) 報名當日上午完成報名後;下午進行甄選。請於報名當日13:20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告知甄試地點,13時30分起甄試。
十一、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二)口試
1、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等。(每人10分鐘)
2、成績同分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
十二、錄取公告
(一)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8時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
(二)錄取通知以公告為主,應試者可用電話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十三、成績處理
(一)甄選成績以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二)如甄試人員未達70分之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發布後次日上午9:00至本校輔導室完成應聘報到程序,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有所異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最新消息,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合格),如體檢不合格者、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相關傳染病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未依規定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者,予以註銷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三)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不符規定,逕予取消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四)一經錄取後,不得再接受他校雇用。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本簡章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說明:
一、工作坊時間- 109年9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
二、工作坊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綜合教學大樓4樓 N414教室(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三、全程參予之教師核發教師研習時數6小時。
四、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搜尋「正念藝術教育工作坊(二)_2020秋」進行報名。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國民學前教育署民國108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800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9年9月6日(星期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辦理
(二)地點:本校專科大樓3樓306覓克思創客教室。
(三)講師:文創造設計工作室;張宇文講師。參加對象:有意參加之教師,限額20名。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4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2908417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4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報名。-2908417
三、敬請貴校核予參加之教師公(差)假登記;私立學校請本權責辦理。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桃園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109年9月12日(星期六)、11月21日(星期六),每日9時至16時,共計兩日,課程表詳如附件。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楓樹國小一樓大辦公室。
四、參加對象:預計80人(額滿為止),請推薦人員參加,錄取先後順序如下:1.本市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復興區國小社會學習領域領域召集人或教師代表。2.本市桃園、大溪、八德、龜山、蘆竹、大園區國小社會學習領域領域召集人或教師代表。3.本市對國小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五、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9月10日(四)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報名(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活動編號:E00124-200800002)。
六、參予本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由所屬學校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自理下,准予核實補休假兩日,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