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士東國小110學年度第1學期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措施
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8月18日北市教體字第1103075263號函辦理
本校110年8月26日防疫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壹、防護措施
一、開學前
(一)學校應成立防疫小組,由校長擔任防疫小組召集人,並召開因應措施會議,訂定防疫計畫,其內容應包含防護準備、疫情發生處理措施、通報流程、停課、復課期間各項課業輔導方案等。
(二)請家長關心子女/學生身體健康,如出現發燒應主動通知導師以利學校追蹤班上學生健康狀況,並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如出現咳嗽或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若為急性上呼吸道症狀並應打1922與疾管署聯繫。
(三)善用跑馬燈、網站、多媒體刊版、電子郵件、社群網絡等加強防疫宣導,另可利用簡訊、line預先發送防疫通知,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四)掌握校園學生及教職員工(含委外工作人員、外聘師資)旅遊史或接觸史:如有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對象,或所列經醫院安排採檢而未取得結果者不可入校(園),請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並由學校造冊列管追蹤,落實自我健康管理紀錄,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戴口罩儘速就醫,並落實通報。學生部分,請導師協助調查並回報學校防疫小組。
(五)寒、暑假期間如有課業輔導及辦理學生活動之進行,相關注意事項比照下列學生在校期間之防護措施辦理。
(六)相關人員入校防疫整備:相關工作人員在入校前至少應完成疫苗第一劑接種且滿14日,始得進入校園。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快篩劑由學校提供)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7天快篩一次(快篩劑由學校提供)。出具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視同陰性證明,之後有症狀者由學校補助快篩劑進行篩檢。確診病例自發病日起至少間隔6個月,並符合終止隔離或治療標準後,再接種疫苗。
(七)盤點並準備充足防疫物資:學校預先備妥適量的口罩、耳(額)溫槍、酒精、洗手乳、午餐隔板、快篩劑等用品以備不時之需。口罩及快篩劑以全校教職員工總數5%-10%計算,預備2週為原則,各項防疫物資需緊急處置之採購事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及「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規定辦理,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物資採購所需經費優先以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及學校相關預算調整支應,如有不足以補辦預算或併入決算方式處理。
(八)加強學習場域及相關設施設備清消:開學前可結合本市環保局完成校內環境清消,加強清消項目包括校(園)內相關空調設備,上課空間及學生校外教學交通車均應落實自主清潔及消毒管理。
二、學生在校期間
(一)校園教職員工生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面全時佩戴口罩(未遵守者,以輔導先行,並可帶離現場進行規勸),學校及幼兒園弱勢學生(具中低收入戶資格或由教師認定)需求口罩及午餐隔板部分,由學校(園所)提供。
(二)校園出入口處設置體溫量測站
1.凡進入校園之人員(包含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志工家長、午餐工作及廚房人員、廠商、洽公民眾),額溫超過37.5℃者,請至適當場所(如:川堂)再次量測耳溫,如耳溫超過38℃確定發燒者,若為學生請通知家長帶回家休養並儘速就醫,並於當日向學校回報就診結果;若為教職員工等亦請勿進校園並就診,當日向學校回報就診結果(非志工家長於此疫情期間暫緩進入校園,避免管控不易)。
2. 教職員及學生體溫量測每日三次,包含入校時、中午及放學。
3.考量人流順暢度,上學時於川堂以紅外線熱顯像儀量測體溫,或設置快速通道,提供在家完成量測體溫且出示健康自主管理表或E化填報之學生快速通過,另設置多條量測通道以利紓解人潮,每日入校園前疫情監控標準作業程序,如圖1。
4.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但經學校認定有入校必要者(如家長會固定幹部、導護志工、環保志工),依前項開學前一(六)項「相關人員入校防疫整備」之原則處理。
(三)每日落實監測校園教職員工生體溫:學校每日應監測學生體溫(請教職員工自主定期量測體溫),如有疑似發燒之個案,立即造冊列管追蹤及通報,並通知家長立即協助學生就醫,上課期間疫情監控標準作業程序 ,如圖2。
(四)強化衛生教育宣導:於開學日辦理全校師生防疫宣導,加強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如:打噴嚏、咳嗽需掩住口、鼻,擤鼻涕後要洗手)及妥善處理口鼻分泌物等,維持用餐衛生,使用防疫隔板入座,用餐期間禁止交談及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五)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學校導師或授課教師應注意學生是否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
(六)區隔生病之學生及教職員工:學生或教職員工如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應予安置於區隔空間(故事屋),直到離校。
(七)環境及空間清消管理:
1.常態性環境及清潔消毒:每日下課後或次日第一節課前學校教職員工應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爲2-3次,可用 1:100漂白水稀釋液進行擦拭,其重點包含校內廁所、洗手檯、飲水機、電梯、樓梯扶手、遊戲器材、休憩座椅等,並加強學生經常接觸之物品表面(如門把、桌/椅面、電燈開關、教學設備或其他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消毒。
2.維持各學習場域及用餐環境通風:依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5月25日發布「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保持室內通風良好,維持通風設備的良好性能,經常清洗隔塵網,若環境為密閉空間,應打開窗戶和使用抽氣扇,如無必要,儘可能不使用冷氣空調。(若使用空調,則必須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教室應於對角處各開啓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啓15公分。)
3.學校及幼兒園應加強清潔消毒飲水機,並加註標示僅供裝水用,不得以口就飲;如無法定期清潔消毒飲水機,應暫時封閉使用。
(十)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倘集會活動超過上述人數規定,且能採固定座位、全程佩戴口罩、禁止飲食,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教育局核准後實施。
(十一)加強通報作業:如發現疑似感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教職員工生,可通報本府衛生局防疫專線(02-2375-3782)或撥打1922協助轉診,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學校應依規定進行校安通報及本市學校傳染病系統通報,並與醫院及該區健康服務中心保持聯繫,協助後續追縱及關心教職員工生之身體健康。(通報程序如圖3)
三、學校停課標準
(一)依據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訂定疫情停課標準,各類停課情形說明如下,本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停課、復課程序如圖4-1、4-2):
1. 1班有1位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以下均係指停止實體課程)14天。衛生機關人員經過疫情調查後,將對確定病例之接觸者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應依據通知書規定落實居家隔離相關作為。
2. 校內有2位以上師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全校停課14天。衛生機關或疾病管制署人員進行疫情調查,掌握感染方式後,依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相關健康管理措施,爰此停課期間之認定將由衛生機關進行疫情調查後決定。
3. 所屬行政區有3分之1學校全校停課,本校原則上配合停課。
(二)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學校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爰即日起為利疫情順利調查,學校應確實掌握學生出席各節課(多元選修、社團活動等)出缺席狀況,落實點名機制。
(三)學校應依上述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
(四)當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另如涉及校內跨班或跨年級活動或課程,則應落實各項防疫措施。教學或練習場所之容留人數限制,於符合防疫措施標準下得放寬回歸一般使用原則。
(五)學校停課決定後,應立即通報教育局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
(六)學校及幼兒園若啟動預防性停課進行遠距線上教學,應通報教育局備查;教育局若報請臺北市政府啟動預防性停課時,本校則須配合辦理。
貳、健康管理措施
一、對象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如表2)之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
(二)依據教育部通報事項規定辦理。
二、請假規定
(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如有基於防疫目的,家長為子女向就讀學校請假者,申請請假以兩星期為核定週期,學校將從寬認定個案情形,予以准假,且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因此扣減其學業成績評量之成績。(按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60457號)。學生遇有發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耳溫≧38°C;額溫≧37.5°C者,需以耳溫再確認)、咳嗽或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主動告知學校(園所)並儘速就醫。
(二)教職員工差勤規定: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教職員工相關差勤措施,依教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辦理。
三、用餐防疫指引
(三)第二級疫情警戒未解除前,應加強外訂餐食送餐人員實聯制等管理及防疫措施。
(四)加強清潔消毒飲水機,並加註標示僅供裝水不得以口就飲;如無法定期清潔消毒飲水機,應暫時封閉使用。
(五)加強用餐工作人員及學生用餐防疫措施
1.廚房工作人員
2.打菜小天使
3.用餐學生
4.教職員工用餐
四、幼兒園防疫期間飲食用餐措施
(一)園內用餐採用個人套餐為優先,或由廚工、各班教保服務人員佩戴個人防護具分菜後提供幼兒,不得由幼兒自行取用;各班餐點放置區域應避免幼兒有碰觸燙傷之虞。
(二)用餐時應配置防疫隔板,且教職員工與幼兒用餐位置應固定,並保持用餐距離,落實用餐時不交談。分流餐具回收動線,避免人員聚集。
(三)廚工烹飪餐點及分配食物時應佩戴個人專用及完整之防護具包括,帽子、口罩、面罩及手套等。
(四)教職員工及幼兒飲食應使用個人攜帶之餐具,不可混用。
(五)教職員工及幼兒飲用水以自備水壺為原則,由各班教保服務人員協助幼兒盛裝飲用水。
(六)廚工及全體生師於烹調、配膳及用餐前後,全體人員均應加強手部清潔及消毒。
(七)每次用餐前、後,應進行用餐環境清潔消毒。
五、幼兒園入(離)園服務動線規劃與教學課程實施原則
(一)家長原則不入園,惟因接送需求有必要入園者,幼兒園應於校(園)內之戶外通風良好處設置緩衝區,由幼兒園老師與家長於緩衝區接送幼兒或交換幼兒個人物品。家長入園者應依「相關人員入校防疫整備」之原則處理,並配合量體溫與實名登記,於完成接送後立即離園。
(二)園內進行各項教學活動,應全時配戴口罩。並於地板張貼標示,確保幼兒維持社交距離。
(三)幼兒每日出汗性大肌肉活動,室內以較緩和動作為主,並配戴口罩;室外活動採班級分流使用場地方式進行,並且以個人操作為主的體能活動:如跑步、拍球、腳踏車等,惟因活動量可由幼兒園評估於維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取下口罩。遊戲場採分班分流(不混班)方式使用,使用時間間隔進行清消,以利下一班級使用。
(四)幼兒午睡時間,幼兒園得另覓適當之室內空間分別進行午睡,以加大幼兒午睡距離。原則應配戴口罩,惟因個人因素無法配戴口罩者,應與其他幼兒區隔。
(五)離園時間應改分組分流之方式進行,分散離園接送人潮。
六、學校出現疑似感染風險者或確診個案之應變措施
(一)人員抗原快篩結果爲陽性者,即屬於COVID-19疑似病例。
(二)學校及幼兒園知悉或發現有抗原快篩或PCR檢驗結果陽性者,應即通報教育局,並進行校安通報。
(三)學校及幼兒園若啟動預防性停課進行遠距線上教學,應通報教育局備查。
(四)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則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安親班及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 14 天。
(五)在確診病例可傳染期內,與確診病例於校園活動之其他人員(非密切接觸者),應依衛生主管機關之指示與安排,每3至7日進行1次SARS-CoV-2抗原快篩或核酸檢測(家用型快篩或實驗室機型),至最後1名確診病例離開學校及幼兒園後次日起14日止。
(六)增加學習場域環境清潔消毒作業頻率,至最後1名確定病例離開學校及幼兒園後次日起14日止。
(七)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並得依教學活動預防措施指引規劃。
(八)曾確診個案如需進入校園者,應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之一:
1.同時符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呼吸道檢體SARS-CoV-2病毒核酸結果陰性或Ct≧30」等3項條件解除隔離治療,並完成7天自主健康管理者。
2.同時符合「退燒至少1天,且症狀緩解」、「距發病日已達10天(無症狀者,發病日以採檢日計算)」2項條件,由衛生單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續進行7天居家隔離者,則於醫院或集中檢疫場所完成「10+7天」隔離者,則無需檢驗陰性證明。
參、各級學校教學活動防疫指引
三、各項課程及用餐教育指引
(一)一般指引
1.鼓勵學生勤以正確方式洗手。
2.自備飲水或以自用容器於飲水器盛水,疫情期間,水龍頭解除省水裝置。
3.師生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配戴口罩。
4.保持教室及其他室內教學場所清潔、消毒及通風。
5.師生經常觸摸物件(如樓梯扶手、門把等)應該每日以稀釋的居家用消毒漂白水消毒。
6.馬桶沖水時應蓋上馬桶蓋。
(二)生活課程
1.應調整減少食品製作或烹調課程至最少。
2.如須進行食品製作或烹調課程時,應行注意如下:
(1)確保教室、學校廚房等製作食物場所的清潔及消毒
(2)烹煮用具須以清潔液及熱水浸泡洗淨後,置於100度熱水中一分鐘消毒。
(3)以稀釋的居家用消毒漂白水清洗工作臺桌面、師生雙手經常觸摸物件(如冰箱及抽屜手把、杯架等)。
(4)保持排水管通暢。
(5)所有食物成品、材料及烹調器皿應妥為儲存或覆蓋以免污染。
(6)注意垃圾桶、抹布、洗碗刷等易污染物之清潔。
(7)避免以同一碟食物以一把食瓢與人分享食物。
(三)科學課程
1.化學儀器等實驗設施、生活科技課等共用之工具,使用前適當消毒。
2.教學活動中視疫情全程戴口罩,事前及事後應洗手。
3.應暫停須脫下口罩的實驗方式,如須用呼氣或味覺的實驗。
(四)運動課程
1.不得跨班或跨校練習。
2.適當運動以增加學生身體免疫力,但避免過度激烈運動項目使身體疲累而易使病毒侵入。
3.室外體育課程,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特別是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4.教師應以專業判斷來安排減少活動中學生彼此間身體接觸、或短距離身體與身體之接觸。
5.定期清潔消毒室內運動場地。
6.體育課程以個人基本動作為原則,學生上課一人一教學用具,課程結束後立即進行人員及教學用具消毒。
7.游泳課及籃、排球課程暫緩實施,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並即時發布。
8.各校隊訓練照常實施,並應遵守防疫相關規定。
(五) 音樂課程
1.全程配戴口罩。
2.吹奏類課程暫不進行,以鑑賞、觀摩、聆聽、看樂譜為主,實體練習返
家操作。
3.弦樂(提琴)、打擊類及鋼琴不受影響。
(六)藝才班課程
1.學生練習時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先徹底消毒。
2.教師授課以示範指導取代觸碰,師生間及學生間應避免身體接觸。
3.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四、社團活動、彈性學習課程指引:禁止跨校性實體活動,另如涉及跨班或跨年級活動或課程,以採固定人員與固定座位方式規劃,並應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五、學生放學時間分流:採分年段、分梯次分流放學,並連絡家長放學時間,以利接送,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肆、校園開放規定
一、爲兼顧民衆生活品質活動空間需求,於整體防疫措施規範下,適度開放學校戶外操場、戶外運動場地網球場、羽球場雙打,學校運動場館及游泳池提供運動選手返校訓練,並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防疫管理措施」及本局公告之防疫規定辦理,其餘校園區域及設施不開放人員使用及進入。
二、應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消毒、人流管制、總量管制、動線規劃等措施。
三、設置於學校之夜補校學員可入校上課,並續依教育部函頒之相關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伍、學校可依所在地區及內部環境特性,自行預先規劃防疫措施計畫,並建立作業流程及分工事項,確保防疫工作之完備佈建及落實執行,並另訂停課標準作業程序,(詳圖5);開學前防疫整備及防疫演練檢核表(詳表3、4);學校可運用健康自主管理表示例(如表5)彈性運用。
陸、本措施將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相關之防疫決定,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作為。
柒、學校可善用多元管道,向家長與學生宣導落實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等防疫知識,希望親師生均能提升防疫知能,共同面對疫情並作好防疫作業準備。
捌、主要教學及多元彈性混成教學模式:
疫情進入第一、二級警戒,學生以實體到校為主,考量部分因疫情不到校(或無法到校)學生學習權益,各校得衡酌學生、家長需求及教師教學能量,經校內凝聚共識後,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或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彈性採行以下多元教學模式
玖、有關停課、遠距教學、自主學習、退費、請假差勤、午餐、成人教育、場館(地)開放、活動調整等相關事悉依教育局函示規定處理。
拾、本措施由防疫工作小組會議討論通過並陳鈞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北市士東國小開學防疫規範家長注意事項通知110.08.24
親愛的家長: 因應疫情,於9月1日(三)開學後,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遵照教育部與教育局之開學指引,針對防疫之各項準備及措施如下:
一、 校園防疫物資準備:目前75%酒精、口罩及快篩試劑等相關防疫物資已達校園兩週安全儲備用量;校方已準備充足之防疫隔板以供全校學童供一人一個用餐時使用,用餐後請導師協助或指導學生用酒精擦拭隔板;屆時將會發下相關通知單,共同指導學童使用方式及消毒原則。學生參加課後活動(照顧班)有用餐需求時,請自行攜帶午餐隔板(請自備隔板之提袋,請大於27CM*40CM),至上課教室用餐,用餐完畢將隔板帶回家,隔天再帶至學校。
二、 目前仍為二級警戒,入校皆須配戴口罩(除用餐、飲水外),請家長每天為學童準備3-5個口罩,以便更換;另外各班也會發放一盒(50入)備用口罩,提供有需求學童使用。
三、 每天出門上學前,請為學童量測體溫,並記錄在「自主健康管理體溫測量記錄表」裡,若體溫≧37.5度,請勿上學,建議儘速佩戴口罩且就醫檢查,並回報班級導師後續就診情形,以利健康管理。此外,如有發燒,請不要讓學童吃了退燒藥再來上學,至少應觀察24小時未發燒才能上學。
四、 學校每日會監測全校教職員生體溫三次,一次是進入學校時、一次是中午,一次是放學前,若學生體溫≧37.5度,會請學生到健康中心由護理師再量測耳溫並執行身體評估,如果體溫仍≧37.5度,則會請學生到發燒隔離區等候,並聯絡家長,請家長帶回去就醫。
五、 開學前將會完成校園環境消毒,開學後,每日下課後或次日第一節課前亦會針對教室、各學習場域及相關盥洗等常用空間進行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使用情形增加清潔消毒頻率爲2-3次。此外,健康中心也備有3台紫外線殺菌燈以供班級借用。
六、 學生上學時須從正門入校(側門不開放),佩戴口罩、保持至少1M社交距離並依序經熱顯像儀量測體溫,若額溫超過37.5度則須複檢或至健康中心依相關流程處理;放學時開放側門供學生路隊通行,仍應配戴口罩與維持社交距離。
七、 開學後進入校園之相關人員入校防疫整備:
(一) 目前校內編制內教職員工完成疫苗施打率為97%;針對未接種且會入校服務之相關人員,進入校園服務前,需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之後依規定每七日進行快篩,確認陰性並造冊管控。
(二) 預計於8/30~8/31開始進行全校教職員及學童之開學前旅遊史、接觸史及是否申請防疫假之問卷調查,屆時再請家長多加留意士東國小校網訊息。
(三) 除有校務活動需要、特殊需求、學校認可、公務需要外,禁止外人和家長進入校園。經學校同意可進入之人員,應出示已接種新冠肺炎疫苗黃卡(影本亦可)讓警衛檢查,若無出示,亦不准進入校園,只能在校門外等候,由警衛代為聯繫當事人到校門口。獲得同意並檢視通過進入校園者,請於警衛室進行實聯制的掃描與體溫量測,超過37.5度亦無法進入。
(四) 輔導室:開學當天,因顧及新生第一次來到士東及年紀較小的關係,為了減輕學童們的緊張及陌生,所以開學第一天,學校只開放一年級新生、幼兒園及新轉入生的家長可進入校園,並對這些家長進行需求調查(會有調查表單進行調查填寫,請留意),且只能一生一家長陪同入校,並請陪同入校的家長並配合實聯制、量測體溫與酒精消毒。進入校園後,請帶孩子到班上門口(不入教室)交給老師後,不要逗留即離開學校。至於,二到六年級的家長一律禁止進入,請將孩子送至校門口後就離開。
(五) 學務處:開學當天為星期三,為了分流,除了一年級上學報到延至早上8:10到8:40外,其他二到六年級學生上學時間仍依照平日為早上7:20到7:50。當天的放學,除了一年級提早到11:40放學外,其他二到六年級依照週三平日中午12:00放學。老師均會將孩子帶至校門口,所以家長無需進入學校,請在校門口等候。在此,也要特別請等候接孩子的家長務必戴好口罩,儘量避免交談(因為很難達到社交距離)。當日由安親班接送或參加學校課後班的學生,請家長務必告訴接送的安親班老師、孩子本人及班級導師知道。
(六) 幼兒園:開學當日請配合防疫分流,盡可能於08:30-09:00送孩子到校;為了幼兒園放學時接送的必要,請家長在接送時出示接送證給警衛檢視,並配合實聯制、量測體溫與酒精消毒。若無接送證之家長,則只能在校門口等候,等待老師把孩子帶出來放學。
(七) 建議每位家長隨身攜帶一份接種過新冠肺炎疫苗的黃卡影本,以備進入一些場所的需要,避免被阻擋於外。 八、 校內飲食注意事項:
(一) 請盡量勿攜帶點心零食至校內食用,如有必要者,請遵從用餐防疫原則,於教室內固定座位、使用隔板用餐,並勿共食及邊走邊吃,校方亦會加強宣導。
(二) 請學生自備飲水或以自用容器於飲水機盛水,不得於飲水機以口就飲。
九、 校內各項活動之調整:
(一) 餐後潔牙及每周一次之含氟漱口水使用,需於隔板內進行,執行後由導師協助分流至洗手台清潔用具。若不同意實施者請於開學後在聯絡簿上註明告知導師。
(二) 配合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50人,室外100人之規定,開學典禮、學生朝會調整於班級教室內舉行;全學年或全校集會活動則取消或改線上方式辦理。(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
(三) 室外體育課程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減少活動中學生彼此間身體接觸;學生上課一人一教學用具,課程結束後立即進行人員及教學用具消毒。
(四) 學生於下課時間仍須維持社交距離、戴口罩,並暫停所有球類與遊戲器材活動,視疫情狀況滾動修正並即時發布。
(五) 游泳課及籃、排球課程、戶外教學暫緩實施,視疫情狀況做滾動修正並即時發布。(各校隊訓練照常實施) 十、 疫情變化迅速,學校將會配合政府規定因應做滾動式的修正,也會公告於士東國小校網、及透過班級LINE群組告知家長相關注意事項,所以請家長務必留意及詳閱。
~團結對抗、戰勝病毒~
感謝您的配合,共同建立防護罩,維護全體師生健康
1100516 補充公告
各位老師、家長們好:
因應疫情,教育局已提供給學校訊息,部分規定仍照常辦理,有修正部分或加強補充部分在此說明,但若後續有新規定,則會進行修正後再提供訊息,請老師們、家長們協助配合,感謝!
5月16日教育局要求學校應注意事項,需學校緊急處理部分做以下說明(紅色字為學校補充說明部分)
臺北市因應第三級疫情警戒(110.05.15-110.05.28)
國民小學學校課程教學活動防疫指引110.05.16
壹、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冠肺炎),並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進入第三級疫情警戒(110 年5 月15 日至110年5 月28 日),引導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課程教學活動,及行政院110年5 月15 日發布防疫因應措施、0515 教育部通報,特訂定本指引。
貳、教職員工生在校上課/上班期間以全程佩戴口罩為原則,如飲水、用餐、體育課程,及學生有特殊情況者例外。
參、校內以原班上課為原則,暫停跑班,建議科任課程以採原班上課為優先,倘若必要使用專科教室,應加強防疫措施;尤針對吹奏性質課程建議暫停,避免飛沫傳染。
補充說明:明日(5月17日)起科任課程回原班教室上課,只有電腦課仍維持在電腦教室上課,俾便讓學生練習線上學習之操作與演練,同時要求每次課後需進行鍵盤、滑鼠、桌面、椅子清潔消毒。明日起先暫定實施,科任老師們若實施後有需討論者再行討論,但仍要遵守上述原北市教育局規定辦理。
肆、暫停各項學生集會與跨班活動(如班際比賽、美展、音樂會等),餘評估必要進行之跨班選修課程,應加強防疫措施。
伍、體育課程,建議以能佩戴口罩進行之體育活動為主,避免劇烈運動;如必要使用體育器材,應加強落實消毒工作。
陸、圖書館可評估暫停開放借還書,班級圖書箱留置原班不巡迴。
補充說明:圖書館暫停開放與借還書,原書展-士東海洋學院活動先暫停,視後續再延期辦理,若至期末仍無法辦理,則本學年度取消此活動。
柒、課後照顧班(含附幼課照)、課外社團(含校隊訓練)原則繼續辦理,但應加強防疫措施(實名制、佩戴口罩、量測體溫、維持教學場域室內通風、維持社交距離等),無法達成防疫措施之社團或課後學習活動,應予暫停。倘若學校已有師生確診班級停課或其他緊急必要情況,學校與家長會取得共識後,得視需求彈性暫停全部或部分課後學習活動。
補充說明:依規定原則學校課後照顧班(含附幼課照)、課外社團(含校隊訓練、弦樂團)仍繼續辦理,老師部分含外聘老師必須遵守防疫規定,請教務處、學務處、幼兒園務必通知所有課照、社團、校隊老師遵守。
捌、學生作息及下課時間,各校得考量學生人數,朝年級分散、分流分區等方式辦理;放學時間亦應依學生人流條件,調整分流放學。
補充說明:自明日起(5月17日)起,依分流暫定原則
1.下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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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年級 |
二、四、六年級 |
8:35~8:40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9:20~9:30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10:10~10:20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10:20~10:30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11:10~11:20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中午用餐時間 |
除用餐、牙齒清潔、上廁所、取飲用水外,一律不外出教室活動,請各班在教室安排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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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3:20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14:00~14:10 |
只可前往上廁所或取水,但必須跟老師報備。 |
可至操場、球場、遊戲場活動; |
14:50~15:10 打掃時間 |
除各年段可至外掃區打掃外,結束後立即回教室,除上廁所、取飲用水外,一律不外出教室活動,請各班在教室安排活動。 |
2.幼兒園放學接送會由幼兒園發出「士東附幼防疫三級警戒因應措施」檔案辦理。
3.小學部放學分流暫定:
(1)校外安親班明日學務處會安排至學校外人行道分散接送放學學生,會通知學生及校外安親班集合地點。
(2)家長接送請在校門口外,等待時請儘量分散保持社交距離,勿集中在校門口,或是跟學生事先約定在哪裡接送。
(3)放學分流時間
星期 |
放學時間 |
星期一 |
11:55一年級班級走廊迅速集合,集合好班級就立刻往校門口出發。 12:00二年級班級走廊迅速集合出發。 |
15:45三年級集合出發 15:50四年級集合出發 15:55五年級 16:00六年級 尚未到時間請勿到走廊集合,以免影響後續班級移動,請各班集合動作必須迅速,若有拖拉情形,必須等全班處理好才至班級外走廊集合,請大家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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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
15:45一年級 15:50二年級 15:55三年級 16:00四年級 16:05五年級 16:10六年級 請學務處協助廣播集合放學。 |
星期三 |
11:50一年級 11:55二年級 12:00三年級 12:05四年級 12:10五年級 12:15六年級 |
星期四 |
11:55一年級 12:00二年級 |
15:45三年級 15:50四年級 15:55五年級 16:00六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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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
11:50一年級 11:55二年級 12:00三年級 12:05四年級 |
15:50五年級 15:55六年級 |
玖、教師公開授(觀)議課,及非必要之進修研習建議暫停,改以執行防疫準備事項為主之工作(含線上教學準備)。
拾、補校暫停上課。
拾壹、班級教室應每日進行消毒,並落實學生體溫上、下午至少各量測一次,如有發燒情形(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先行隔離妥適區域,並通知家長接回,就醫診察。
拾貳、營養午餐採班級內固定座位用餐,並勿交談。
拾參、家長如考量學生有防疫需求,學生請假不列入出缺勤紀錄,學生於疫情假期期間,各該平時或定期成績評量,依學校評量規定彈性辦理。
拾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採部分時段返校上課者,應予暫停;另租用學校餘裕空間辦理實驗教育之機構及團體,應比照上開指引辦理,並依設籍學校之規範,採動線分流方式上下學。
拾伍、本指引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範、教育部函及市政府相關防疫措施,進行滾動式修正。
最後學校特別補充:
1.學生若防疫需求請假,需拿回學校教科書、作業本,請各班家長跟導師聯絡有空時間,送至校門口領走,科任課作業本請科任老師跟導師聯絡,整理好再一起拿走,因人力有限,請老師、家長們配合,晚一點拿應該也沒關係。
2.午餐隔板部分,若家長已經採購就請學生自己帶來,其餘學校再看情況若近期採購的到,就會立即採購(因衛生及安全考量不進行採購,若自己有需求者,請自備),若無則請各班請儘量保持距離分開用餐,並禁止交談(無口罩時)。
3.請家長們、老師、學生配合早餐儘量在家用完再到學校;零食部分防疫期間請勿帶來學校,避免學生須放下口罩食用或分食,請所有學生、老師、家長們配合。
因應疫情第二級警戒校內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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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家長好:
開學在即,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希望親師生攜手共同做好相關防疫工作,確保健康安全,以下事項請家長們協助配合。
1.請家長協助於8/28(五)中午前完成學生旅遊史調查表單,可掃描下列QR Code,或至校網上點連結進行填報。
2.開學後入校園仍須配戴口罩,請務必自行備妥2-3個口罩並每日檢查更新,以便需要時使用。
3.開學當天請先在家裡自行測量體溫,若體溫≧ 37.5度,請於家中休息,建議配戴口罩就醫檢查,並將就醫結果轉知導師。
4.進入校園之訪客及家長均需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測量,若發現體溫≧ 37.5℃或有上呼吸道症狀者請勿進入校園。
以下為校內防疫措施,請參閱:
1.調查教職員工生旅遊史,落實追蹤自主健康管理。
2.上學時段關閉側門,學生統一由大門入校,並須經由穿堂紅外線熱顯像儀檢測體溫。(放學時學生路隊可從側門離校,中低年級放學亦同)
3.學生上放學皆須配戴口罩;入校後持續維持社交距離,若無法維持,則應全面佩戴口罩。
4.維持室內通風,開冷氣時室內師生應全面配戴口罩。
5.每日落實監測校園教職員工生之體溫管理。教職員工以自主健康管理為原則,學生持續落實每日上學前及下午各量測一次體溫並記錄。
6.進入校園之訪客、志工及家長均需配戴口罩並配合體溫測量,並以實名制名冊登記。
7.疑似發燒個案則安置於發燒隔離站,地點:健康中心哺集乳室。
8.因應防疫措施,除開學當日新生家長可由一位家長陪同進入校園,仍建議減少非必要人員進出校園,必要時請先與老師約定時間,並配合校內相關防疫規定。
親愛的家長您好:
因為新型冠狀病毒在國內與國外的確診人數仍然不斷攀升,以下為指揮中心快訊、旅遊疫情建議和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提供給各位家長參考,請斟酌228連續假期能否避免至以下國家旅遊。若有到指揮中心所公布旅遊疫情建議的非必要旅遊國家,除了主動跟導師聯繫之外,也請配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P.S.各項防疫措施仍以疾管署公布之最新資訊為主
**2月28日起由除中國、香港、澳門入境須居家檢疫外,新增韓國、義大利入境者不能到校上課於入境日起應進行14日居家檢疫,期間不得外出,亦不得出境。在家完成14天之居家檢疫後,無呼吸道症狀及發燒才可到校上課。
由泰國、伊朗、新加坡、日本入境者無呼吸道症狀及發燒,配戴口罩可至學校上課有呼吸道症狀者請盡速就醫。
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
109年 2 月 1 9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肺中指字第 1090030066 號函
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在校園擴散,以維護學生及教職員校園安全健康, 本部依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建議訂定以下停課標準,停課期程為 14 天: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一)1 班有 1 位 師生 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班停課。
(二)1 校有 2 位以上 師生 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停課。
(三)1 鄉鎮市區有 3 分之 1 學校全校停課,該鄉鎮市區停課。
(四 )前述 (一)至(三)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五)各直轄市或縣市、各區或全國之停課,將依國內疫情狀況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措施為實施依據。
(六)高級中等學校如有選修或跑班之課程,得比照第 2 點第 1 款大專校院停課標準辦理。
二、大專校院
學校停課標準除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准外,依以下原則辦理:
(一)有1位師 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師生所修/授課程均停課。
(二)有2位以上師 生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列為確定病例,該校(區)停課。
(三)前述 (一)至(二)之停課情形,仍應視實際疫調情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四)醫事類專業科系依「醫、牙、護理、藥學及醫事檢驗復健相關科系學生實習場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作業原
則」 教育部 109 年 2 月 10 日臺教高 五 字第 1090016538 號函 辦理。 其他校外實習課依教育部109年2月11日臺教技
通字第1090019309 號函辦理。
(五)學校遇停課情形,得縮減上課週數,採1 學分18 小時彈性修課,於週間或線上課程等補課方式辦理,惟仍應兼顧教學品
質及學習效果。
當校園出現確診病例而實施停課時,得視疫情調查結果評估決定實際停課措施(如停課天數、對象)。
學校應依上述原則,訂定學校停課補課及復課措施,併同應變計畫報教育部審查。
三、當學校教職員工生或工作人員為確定病例時,應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
授課。
四、學校停課決定,應立即通報教育主管機關及教育部校園安全中心。
五、短期補習班及幼兒園等,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辦理。
六、本停課標準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隨時調整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