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父母或監護人需在家照顧孩童,致工作及家庭生計受影響,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提供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計畫」,教育部訂定旨揭作業須知,請各校協助向家長宣導,其內容摘要說明如下:
(一)發放對象:
1、本補貼發放對象,為有下列孩童之家庭:
(1)截至110年5月31日,年齡滿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
(2)109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3)109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2、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並於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2)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二)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三)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四)領取方式:由本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檢核資格。符合資格者,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透過網路及3家金融機構設置之實體自動化服務設備(ATM),二種管道領取。
2、第二階段: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本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資訊及地點。
2、前款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110年5月31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並於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2)110年5月31日前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二)補貼金額:依每家庭中孩童人數,每人新臺幣1萬元。
(三)領取期程:第一階段自110年6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第二階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四)領取方式:由本部透過戶政、健保資料、學籍系統及本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等資料,檢核資格。符合資格者,其領取方式分二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透過網路及3家金融機構設置之實體自動化服務設備(ATM),二種管道領取。
2、第二階段:對於因故未能於第一階段領取者,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解除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日後,本部將另予公告第二階段領取資訊及地點。新冠肺炎(COVID-19)防疫專區或教育局「教育花路米」Facebook粉絲專頁觀看。
崑山國小整理各線上自學平台資源(如下方連結),提供家長參考利用
5/19(三) 1.第十二課圈詞2次(2本) 2.數隨第54和55頁 3.閱讀第36和37篇
5/20(四) 1.第十二課生字造詞(1本) 2.數作第38和39頁 3.閱讀第38和39篇
5/21(五) 1.國習第十一課 2.數隨第56和57頁 3.閱讀第40和41篇
5/24(一) 1.國習第十二課 2.數作第40和41頁 3.閱讀第42和43篇
5/25(二) 1.國練卷一張(第11回) 2.數練卷一張(第7回) 3.閱讀第44和45篇
5/26(三) 1.國練卷一張(第12回) 2.數練卷一張(第8回) 3.閱讀第46和47篇
5/27(四) 1.國練卷一張(第16回) 2.國隨第44和48頁 3.閱讀第48篇
5/28(五) 1.國練卷一張(第20回) 2.國隨第49,50,54頁 3.閱讀第100--102頁著色
崑山國小開學前兩週學生旅遊史及接觸史調查說明
親愛的家長,平安:
依據教育局 173103公告,開學後,學校需調查《開學前2週教職員工生的旅遊史及接觸史 》,因此,請大家先自行紀錄2/8(一)~2/21(日)的旅遊史及接觸史。開學後,學校會發下[調查回報單],再請大填寫內容有以下部份:
(1)旅遊史:請填地點名稱(人潮擁擠場所、地點:如大型賣場、觀光景點…)
(2)接觸史:請填國家名稱(如有親友自國外返台者)
(3)時值寒假及新年假期,提醒大家:儘量避免出入人群聚集場所,並儘量避免接觸自國外返台仍在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親友。
崑山國小祝大家新年快樂!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18日新聞稿指出,時序進入秋冬,全球COVID-19疫情持續上升,多國單日確診人數屢創新高,我國境外移入個案亦有增加趨勢。為降低國內社區傳播風險,及避免造成醫療體系負擔,今(2020)年12月1日將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強化「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宣布,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件)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 請各校(園)透過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各項活動或時機),加強向全校師生及家長宣導,請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防疫措施辦理,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四、 另請持續落實校外人士入校實名登記並佩戴口罩制度,以及宣導加強勤洗手、咳嗽禮節、出門前量體溫、維持社交距離、生病不上學(班)等個人習慣及防疫措施。
五、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八大類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圖卡1份(如附件)及新聞稿連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 ... nK5KgAKolUMz7uWw?typeid=9)供參。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8月5日新聞稿,國內截至目前累計82,525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通報(含81,443例排除),其中476例確診,分別為384例境外移入,55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及1例待釐清。
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宣布,民眾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院所、人口密集機構、大眾運輸場站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車廂、賣場或市集(百貨公司、量販店、傳統市場、夜市等)、教育學習場所(補習班、K書中心等)、休閒娛樂場所(電影院、音樂廳、體育館、兒童遊樂場、酒店、舞廳、夜店、酒吧、KTV、遊藝場等)、宗教場所及活動(廟宇、教會、禮拜、遶境等)時,請佩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保護自己與他人。
三、 時值暑假期間,人群聚集及流動頻繁,請各校(園)透過各種管道(如學校網站、社群軟體、各項活動或時機),加強向全校師生及家長宣導,請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之防疫措施辦理,以維護自身及他人健康。
四、 另請持續落實入校實名登記制度,使用校內電梯亦須佩戴口罩,以及宣導加強勤洗手、咳嗽禮節、出門前量體溫、維持社交距離、生病不上學(班)等個人習慣及防疫措施。
五、 檢附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人潮擁擠及密閉空間務必佩戴口罩」圖卡1份(如附件)及新聞稿連結(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wWNXM3FcW_gNyeervubCqg?typeid=9)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