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108年12月31日(108)桃太委字第008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及日期:
(一)109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
1、比賽地點:桃園市太極拳總會訓練中心。
2、比賽日期:109年4月12日(星期日)。
(二)109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太極拳錦標賽:
1、比賽地點:桃園市立平鎮高級中等學校。
2、比賽日期:109年7月12日(星期日)。
三、報名截止日期:
(一)109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賽:即日起至108年3月20日止。
(二)109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太極拳錦標賽:即日起至108年6月15日止。
四、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五、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或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體育會水上救生委員會108年12月25日桃體水上救生字第108001225號函辦理。
二、比賽地點:桃園市立游泳池。
三、比賽日期:109年4月3日(星期五)。
四、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3月22日(星期日)止。
五、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工作人員(含帶隊老師)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於活動結束後一年內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六、檢附旨揭賽會競賽規程或逕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下載(http://www.dst.tycg.gov.tw/home.jsp?id=26&parentpath=0,10)。
請參考附件
主旨:有關桃園市龍興國中辦理108學年度精進國中小教師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第二梯次一案,請協助轉知貴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8年9月9日桃教中字第1080077272號及108年9月16日桃教中字第1080081262號辦理。
二、旨揭研習第1梯次已於108年12月27日辦理完成,第2梯次研習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研習日期及地點:109年1月21、22日(星期二、三)及109年2月10日(星期一)於桃園市平鎮科技中心(平鎮國中)辦理(本研習可報名單日課程,惟完成18小時課程之國中教師可核發研習證明,其餘人員依實際參與核予研習時數)。
(二)報名對象:本梯次各次研習預計錄取30人,以桃園市國民中學108學年度「非科技領域專長之授課教師」(108年9月19日教育局調查資料)優先,其次為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專長教師、一般國中教師及國小有興趣教師參加。
(三)報名方式:開課單位點選「中壢區/龍興國中/108年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報名。
(四)審核方式:為發揮資源功效,錄取順序為:1.七年級生科非專長授課教師;2.國中及國小教師。
(五)本次研習辦理時間適逢假日,請本權責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並依規定辦理辦理補休。
(六)檢附「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科技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七)本次研習未盡事宜,請逕洽桃園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科技領域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黃一軒,電話:03-4572150#214(平鎮國中),電子信箱:bike2014pjjh@gmail.com。
參賽辦法如下:
1.主題:2020愛你愛你-傳情畫意
2.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月7日
3.參賽對象:2002年1月1日後出生者(18歲以下)
4.報名方式:請至活動網站上填寫報名資料
5.其他:詳細參賽辦法請參閱附件或至活動官網瀏覽。
https://star.104.com.tw/event/2020FLOMO/
如有相關問題,請與本活動承辦人王小姐連繫,洽詢電話:(07)699-1241分機234,服務時間為星期一至五09:00至17:00(不含國定假日)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108學年度科技教育創意實作競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09年1月3日館教字第1086260656號函辦理。
二、本競賽係由教育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主辦,由該館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共同承辦之全國性競賽,邀請全國國中及國小學生參與,將科技領域習得之相關知識與技能發揮於競賽中,並由教師指導製作出具創意、實用性與可操作性的作品,以有效協助解決日常生活中常見之問題。
三、競賽分為「自造任務組」、「資訊科技認知組」及「機電整合組」,由參賽團隊擇一主題提出創意設計,可跨校組隊,優勝者將獲頒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及獎盃。
四、本競賽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為108年12月25日起至109年1月20日下午5時止,詳細競賽資訊請見網頁:https://maker.nknu.edu.tw/。
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並符合下列規定者:
(一)申請人具原住民身分。但申請人獨力扶養未成年原住民子女者,不在此限。
(二)戶內一人以上為國民小學至大學之在學學生。
三、本補助所稱申請人,指年滿20歲,設籍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戶內,自受理申請日起向前推算實際居住本市連續達1年以上,且最近1年內居住國內之時間合計滿183日者。
四、辦理期間:自本109年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止,並依受理先後順序辦理審查撥款,若當年度經費用罄時,則停止受理。
五、辦理地點: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
六、補助金額依實際購置之金額經費覈實補助,並不得逾下列金額:
(一)低收入戶:新臺幣1萬5,000元。
(二)中低收入戶:新臺幣1萬2,000元。
七、補助之資訊設備項目如下:
(一)電腦主機及顯示設備(含平板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二)電腦軟體。
(三)其他電腦周邊硬體設備。
八、旨揭補助要點及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本局局網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1.
報名日期: 109.1.7(二)~109.1.8(三)
2.
報名時間: 8:00A.M~9:00A.M
3.
報名地點: 童軍室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