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萬大自然教育中心為提供更多樣環境教育課程活動,將於7月18-19日辦理「無痕山林體驗營」、7月21-24日辦理「生態藝術探險營」、7月28-31辦理「末日森林高峰會」及8月7-9日、8月21-23日辦理「野生動物調查三日營」,針對親子、孩童、成人不同需求而設計,共創體驗山林的美好回憶。
旨揭活動地點為奧萬大國家森林遊樂區,參加對象及收費請詳見簡章內容,活動一律採「線上個人報名」。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槌球協會109年5月27日(109)槌協式字第1090045號函辦理。
二、活動章程請至https://gateball-taiwan.blogspot.com/下載,本案如有疑問請逕洽該會承辦人:林沛君,電話:02-27718928。
說明: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09年6月3日屏府教體字第10930318000號函辦理。
二、旨揭電子檔案請至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運動禁藥網站(http://www.antidoping.org.tw/tue/)查詢。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9年6月3日師大特教字第1091013721號函辦理。
二、旨揭競賽透過徵文及紀錄短片腳本方式,徵選適應體育相關故事,選擇適合之腳本由專業導演拍攝,宣導臺灣適應體育現況,並打破舊有身心障礙學生無需上體育課與體能性活動觀念,鼓勵身心障礙者為自身權益發聲。
三、活動實施辦法及海報詳如附件,亦可逕至適應體育數位平台網站布告欄(https://reurl.cc/xZodg5)下載。
四、本案聯絡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專任助理王奎藺,電話:02-77495003。
(一)時間:109年7月23日至7月25日、8月6日至8月8日。
(二)地點: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
(三)對象:暑假後4-6年級的學童。
活動請至台灣山林悠遊網線上報名(https://reurl.cc/QdEpm2)
報名及活動相關問題請洽池南自然教育中心王先生,電話:(03)8641594分機1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三項運動推廣協會(下稱三項協會)109年5月25日桃運推字第1090000003號函辦理。
二、三項協會為推廣本市小鐵人三項運動,培養中小學生勇於自我挑戰,訂於109年8月15日(星期六)假國立體育大學(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250號)舉行旨揭賽事。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109年5月29日中溜財字第1090050067號函辦理。
二、旨案賽事舉辦時間與地點如下:
(一)滑板:109年6月21日於臺北市極限運動訓練中心。
(二)自由式輪滑:109年6月18日至21日於臺北市迎風河濱公園溜冰場。
(三)花式溜冰:109年6月22日至7月1日於臺北市大同運動中心。
(四)競速溜冰:109年7月28日至8月2日於屏東縣潮州運動公園。
(五)曲棍球:109年8月4日至10日於屏東縣潮州運動公園。
三、因顧及賽事公平原則,旨揭賽事不再受理「新增報名」,原報名已申請退費者,可於截止時間內申請復報。
四、詳細資訊請上中華民國滑輪溜冰協會官網查詢(https://www.rollersports.org.tw/),或逕洽該會02-2778-6406。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9日桃教體字第1090037393號函辦理。
二、本校體育班招生項目:國小五年級,招收棒球10名,正取10名,備取若干人。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9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0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6時。
四、報名地點:龜山國小學務處(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933巷14號,電話:3203571分機312)
五、報名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kses.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或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領取。
六、甄試日期:民國109年7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至12時止,惠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報考。
七、放榜日期:民國109年7月11日(星期六)下午9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消息區公佈,請逕至本校網址:http://www.kses.tyc.edu.tw查詢錄取榜單。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058831號函辦理。
二、旨揭遴選相關事項,摘要說明如下:
(一)輔導員遴選人數:國教署特殊教育輔導團特校分團置兼任輔導員8至10人,行政資源組兼任輔導員2人、課程教學組兼任輔導員3至4人、正向行為支持組兼任輔導員3至4人。
(二)輔導員遴選資格及條件:各組應符合之資格條件詳如附件簡章。
(三)受理推薦方式及期限:
1、受理推薦時間:即日起至109年6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推薦方式:採學校推薦或自我推薦;請欲參與遴選者,備妥推薦報名表及相關證書影本,依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至「54046南投縣南投市仁德路200號國立南投特殊教育學校林瑞文先生收」,聯絡電話:049-2390773轉285。推薦表如簡章後附,或至國教署特殊教育網路中心「行政公告」處下載(網址https://www.aide.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以A4格式印製。
(四)兼任輔導員聘期於109年8月1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聘期屆滿得續聘之。
(五)國教署接受推薦後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理面試。推薦之人選經國教署審查通過及核定後,予以聘任。
(六)輔導員權利及義務:
1、權利:擔任中央分團兼任輔導員者,以部分時間公假支援方式,從事輔導團業務工作,每週得減授課四節。
2、義務:(1)經錄取後,應依規定參加國教署及所屬分團之培訓。
(2)應出席所指派之相關團務及聯繫會議。
(3)應遵守保密義務,對於個人資料或機密案件均不得洩漏。
三、檢附「109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殊教育輔導團特校分團輔導員遴選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