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地點:109年10月31日(星期六)假建國國小辦理。
2、參加對象:本市國小學生,分金『隼』組(36班以上學校及私立小學)、金『鴿』組(13班至35班學校)及金『燕』組(12班以下學校)等3組競賽。
3、報名方式:請於108年9月21日(星期一)下班前至建國國小網站(http://www.jkes.tyc.edu.tw)完成報名。
4、獎勵方式:
(1)學生部分:每組第1名頒發獎狀及禮券3,000元,第2名各隊頒發獎狀及禮券2,400元,第3名各隊頒發獎狀及禮券1,800元;各組得獎隊伍數依實際報名情況調整,級距如下:
甲、1至4隊:前3名各取1隊。
乙、5至9隊:前3名分別取1、1、2隊。
丙、10-14隊:前3名分別取1、2、2隊。
丁、15(含)隊以上:前3名分別取1、2、3隊。
(2)教師部分:第1名隊伍指導老師核予嘉獎2次,第2名嘉獎1次、第3名獎狀1張;指導老師皆限本市所屬學校教師。
請本校有意願參加的老師與學生踴躍報名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第四梯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日桃教特字第10900651111號函辦理。
二、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說明
(一)甄選類別、名額
1、國小:每週服務時數20小時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 聘期
1、109學年度第1學期:109年8月31日至110年1月20日。
2、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2月18日至110年6月30日。
三、報考資格
(一) 持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品德優良,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三) 對身心障礙學生具耐心、細心、具服務熱忱並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四) 無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情事者。
(五)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一)專業能力教育訓練
1、本案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2、每學年在職訓練或研習10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每學期5小時)。
(二)工作職責
1、特教助理人員服務對象為本市經鑑輔會鑑定,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具中度以上或嚴重情緒障礙學生經評估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確認生。
2、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確實提供服務。
3、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4、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5、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五、工作待遇:依據「桃園市政府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一) 依據每週核定時數暨實際上課天數核發,以時薪每小時158元計算,每日服務時數最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服務期間為學生就學時間,學生放學後不得納入本案服務範圍。
(二)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七、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9月18日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採一次公告多次招考方式辦理。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採當日上午報名;下午進行甄選方式辦理。報名時間如下:
1.109年9月0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2.109年9月08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3.109年9月0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4.1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5.1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6.109年9月0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7.109年9月08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8.109年9月0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9.1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10.1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聯絡電話:(03)3322057分機611或600。請洽特教組長:劉孟慈老師。
九、報名程序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簡歷表(附件一) ,最近二吋正面脫帽本身照片(請黏貼於簡歷表)。
2、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當面驗畢即還,影本請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註:上述繳交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十、甄選日期地點:
(一) 報名當日上午完成報名後;下午進行甄選。請於報名當日13:20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告知甄試地點,13時30分起甄試。
十一、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二)口試
1、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等。(每人10分鐘)
2、成績同分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
十二、錄取公告
(一)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8時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
(二)錄取通知以公告為主,應試者可用電話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十三、成績處理
(一)甄選成績以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二)如甄試人員未達70分之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發布後次日上午9:00至本校輔導室完成應聘報到程序,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有所異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最新消息,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合格),如體檢不合格者、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相關傳染病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未依規定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者,予以註銷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三)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不符規定,逕予取消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四)一經錄取後,不得再接受他校雇用。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本簡章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桃園市桃園區東門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幼兒園第三梯次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9年8月3日桃教特字第10900651111號函辦理。
二、甄選類別、名額及聘期說明
(一)甄選類別、名額
1、幼兒園:每週服務時數20小時正取1名,備取數名。
(二) 聘期
1、109學年度第1學期:109年8月31日至110年1月20日。
2、109學年度第2學期:110年2月18日至110年6月30日。
三、報考資格
(一) 持高中職以上學歷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 品德優良,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
(三) 對身心障礙學生具耐心、細心、具服務熱忱並願意照顧身心障礙學生者。
(四) 無教師法第14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情事者。
(五)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有特教相關資歷者優先遴聘。
四、工作內容:在教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
(一)專業能力教育訓練
1、本案人員應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36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
2、每學年在職訓練或研習10小時以上(特殊教育知能研習每學期5小時)。
(二)工作職責
1、特教助理人員服務對象為本市經鑑輔會鑑定,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具中度以上或嚴重情緒障礙學生經評估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之身心障礙確認生。
2、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執行內容如下表)確實提供服務。
3、依學校規劃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4、每日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5、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班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五、工作待遇:依據「桃園市政府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辦理。
(一) 依據每週核定時數暨實際上課天數核發,以時薪每小時158元計算,每日服務時數最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每週工作日5天為上限(調移上班不在此限,如因故調移上班日,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服務期間為學生就學時間,學生放學後不得納入本案服務範圍。
(二)勞保費、健保費機關負擔部分依實際投保額度補助。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列印。
七、公告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9月18日止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採一次公告多次招考方式辦理。
八、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採當日上午報名;下午進行甄選方式辦理。報名時間如下:
1.109年9月07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2.109年9月08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3.109年9月09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4.109年9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5.109年9月11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6.109年9月14日(星期一) 上午8時至11時止。
7.109年9月15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11時止。
8.109年9月16日(星期三) 上午8時至11時止。
9.109年9月17日(星期四) 上午8時至11時止。
10.109年9月18日(星期五) 上午8時至11時止。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
(三)聯絡電話:(03)3322057分機611或600。請洽特教組長:劉孟慈老師。
九、報名程序
(一)一律採親自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簡歷表(附件一) ,最近二吋正面脫帽本身照片(請黏貼於簡歷表)。
2、繳驗下列證件(正、影本各乙份,正本當面驗畢即還,影本請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註:上述繳交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十、甄選日期地點:
(一) 報名當日上午完成報名後;下午進行甄選。請於報名當日13:20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告知甄試地點,13時30分起甄試。
十一、甄選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4、特教研習證明與相關特教經驗服務證明(無者免附)。
5、身障手冊(無者免附)。
(二)口試
1、特教資歷、教育工作理念、特殊教育相關知能及狀況模擬應變等。(每人10分鐘)
2、成績同分時,有相關工作經驗者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錄取。
十二、錄取公告
(一)甄選流程及統計成績完畢後,當日18時前放榜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
(二)錄取通知以公告為主,應試者可用電話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十三、成績處理
(一)甄選成績以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二)如甄試人員未達70分之錄取標準,不予錄取。
十四、錄取人員應於錄取公告發布後次日上午9:00至本校輔導室完成應聘報到程序,逾期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五、注意事項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及地點有所異動,將另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tmps.tyc.edu.tw/)最新消息,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合格),如體檢不合格者、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相關傳染病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未依規定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者,予以註銷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三)錄取人員如經發現報名證件偽造、不實或不符規定,逕予取消錄取資格,已雇用者應予解雇。
(四)一經錄取後,不得再接受他校雇用。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六、本簡章陳請校長核可後公告,修正時亦同。
說明:
一、工作坊時間- 109年9月12日,上午9:00-下午4:00。
二、工作坊地點- 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 綜合教學大樓4樓 N414教室(新竹市東區南大路521號)。
三、全程參予之教師核發教師研習時數6小時。
四、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搜尋「正念藝術教育工作坊(二)_2020秋」進行報名。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及國民學前教育署民國108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148004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9年9月6日(星期日)早上9點至下午4點辦理
(二)地點:本校專科大樓3樓306覓克思創客教室。
(三)講師:文創造設計工作室;張宇文講師。參加對象:有意參加之教師,限額20名。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4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2908417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4日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報名。-2908417
三、敬請貴校核予參加之教師公(差)假登記;私立學校請本權責辦理。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及「桃園市109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109年9月12日(星期六)、11月21日(星期六),每日9時至16時,共計兩日,課程表詳如附件。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龜山區楓樹國小一樓大辦公室。
四、參加對象:預計80人(額滿為止),請推薦人員參加,錄取先後順序如下:1.本市中壢、平鎮、楊梅、龍潭、觀音、新屋、復興區國小社會學習領域領域召集人或教師代表。2.本市桃園、大溪、八德、龜山、蘆竹、大園區國小社會學習領域領域召集人或教師代表。3.本市對國小社會學習領域教學有興趣之教師。
五、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於9月10日(四)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入口網報名(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活動編號:E00124-200800002)。
六、參予本研習之教師及工作人員由所屬學校權責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於一年內在不影響校務及課務自理下,准予核實補休假兩日,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12小時。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109年8月21日經地資字第10905601470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摘要如下:
(一)目的:串接雲嘉南地區的地質、防災、地方文史及產業等知識,設計地質戶外賞析路線引領民眾實際體驗,以達寓教於樂,同時活絡地方觀光與經濟發展之效益。
(二)方式:綜合健行、路跑、地質市集等型式,使參與者體驗雲嘉南地區受造山運動及海洋營力影響所造成的地質景觀、海岸線變遷與在地文化。
(三)時間:109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6時至下午2時。
(四)地點及路線:由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七股遊客中心出發,分3路線進行路跑。於觀海樓折返者為路線1,路線總長約6.8公里;於六孔遊客中心折返為路線2,總長約11公里;於國聖燈塔折返之路線3為最長路線,總長約23.6公里。
三、參加者可取得參加證明、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及環境教育時數各6小時,請鼓勵所屬人員有興趣者報名或派員參加,並建議給予公差登記。
四、本活動相關訊息請見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全球資訊網、臺灣地質知識服務網、地質知識網絡臉書。
五、本活動洽詢窗口:電話02-29462793轉254、259、220、666;電子郵件cgsevents@moeacgs.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