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間:108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
2.憑選手證或職員證報名遊程,可享有一日遊折抵新臺幣600元、半日遊折抵新臺幣350元之優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東門國小108學年度第1學期第10次代理教師甄選錄取公告
一、名額
國小特教班在家巡實缺:正取吳○諶,備取徐○謙、余○菁
二、正取人員請於108年9月4日9時至11時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三、錄取人員請依簡章於9月15日前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及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
主旨:溪海國小辦理「金融基礎教育融入教學產出型工作坊」,請查照。
說明:
一、依鈞局108年6月28日桃教小字第10800529271號函賡續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活動,將於9月7日(六)假溪海國小辦理,是日適逢假日,參加人員得於不影響課務前提之下補假乙日。
三、本項活動攸關教案徵選競賽資訊,各校請薦派人員出席。
四、報名請至教師研習系統報名,辦理單位:溪海國小。
主旨:有關10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SIEP)計畫案,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8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80094409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動國際教育要點」(108年5月22日最新版)規定辦理。
二、本案計畫申請日期為108年9月1日至9月30日,請登入中小學國際教育資訊網(http://www.ietw.moe.gov.tw/GoWeb/include/index.php)「SIEP申請專區」辦理;如有系統疑問,請逕洽本案委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北區國際教育中心)徐誌遠先生,聯絡電話為(02)7734-3369。
主旨: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中小學在職教師暨行政人員美感素養提升計畫」-感性啟蒙第一階段(北3區)「媒‧體‧感」研習課程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28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123042號函辦理。
二、旨案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辦理,108年北3區研習課程規劃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及金門縣教師及行政人員參與,本市獲薦派名額25人,活動對象為教師與行政人員以各半比例分配:
(一)中小學教師(以非藝術領域教師優先):請36班以上學校推薦一名教師參加,35班以下學校鼓勵教師參加。
(二)行政人員:
1、學校校長、主任與組長。
2、候用校長。
三、研習資訊如下:
(一)研習時間:108年9月27、28日(星期五、六)。
(二)研習地點: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20號)。
(三)報名方式:請於108年9月9日(星期一)前至https://forms.gle/ZAAFcPTewG6SNuLCA,填寫google表單向本局報名,教師請同時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課程代碼:2681415。
四、請學校薦派相關人員參加,並核予參加研習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下以公(差)假登記前往,並於一年內在課務自理原則下核實補休。
五、本研習為綜合跨區辦理,可依實際路程需要補助住宿費,住宿地點由研習承辦單位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安排,若需訂房協助請逕洽本研習承辦人員張哲軒助理。
六、以上未盡事宜,或有住宿/交通費用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研習承辦人員張哲軒助理,電話:02-2896-1000#3263;E-mail:aeconference.tnua@gmail.com。
七、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研習課程表各1份。
如附件,請各班導師下載使用。
主旨:有關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辦理2019「探尋臺灣哺乳動物化石」研習活動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108年8月28日館科字第1080006648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行政院科技部補助辦理計畫,分兩階段進行野外採集活動及成果研習,詳細日期、地點及內容如附件。
三、全程參與每梯次野外活動及後續成果研習之教師,將由該館分別申請核列13小時及5小時研習時數。
四、檢附活動簡章1份。
主旨:轉知108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與實踐方案」─遴選與輔導深耕、夥伴學校實施計畫書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08年8月27日北教大課傳字第1080420105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教師活化教學,落實「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使學生能積極主動參與學習,進而提升學習成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自101學年度起,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推動「活化教學~分組合作學習的理念推廣與實踐方案」計畫。
三、據此,該校為遴選與輔導有積極意願持續發展學校本位教學創新改革的深耕學校,期藉由「專業培訓」、「駐校輔導」、「教學資源」、「成效評估」、「獎勵績優」等完整支持與獎勵、成效評估與擴散影響等機制,深化分組合作學習之實踐,爰辦理旨揭遴選活動。
四、本案深耕學校實施類別如下:
(一)績優深耕學校:自104學年度起獲選為績優深耕之學校。
(二)多年深耕學校:持續推動分組合作學習至少一年之學校。
(三)導入深耕學校:新加入分組合作學習計畫之學校。
五、本案申請對象與實施模式如下:
(一)申請對象:
1、績優深耕學校、多年深耕學校:原107學年度之深耕學校、夥伴學校,有意願持續參與108學年度實施計畫之學校。
2、導入深耕學校:有意參與108學年度實施計畫新加入之學校(可由學校自薦、縣市政府推薦、輔導委員推薦)。
(二)實施模式:
1、模式一:國語文、英語文、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及社會其一領域,以1/2教師數參與為原則。
2、模式二:前述領域同一年級其中二班,至少3領域之教師參與為原則。
3、模式三:參與計畫教師數以10人為原則,9班以下以總教師數的50%為原則。
六、請有意參與本計畫之學校,於108年9月9日(星期一)前將附件二績優深耕學校檢核表、附件三多年深耕學校檢核表或附件四導入深耕學校遴選申請表函報本局,俾利彙辦後寄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申請。
七、倘有任何問題,請逕與本案聯絡人聯繫:(02)27321104分機82211何佳雯、82212王欣蘭、82219張巧瑩、82317曹瀞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