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為因應疫情,本校從3/19(四)起至本學期結束前,校園場地暫停對外開放,本校每日於
下午15:30-16:00進行消毒,為了您寶貝的健康及安全,也避免校園內遊戲器材.
教學設施消毒後又遭受感染之風險故請您放學後接完寶貝直接回家,
不要讓寶貝暴露在剛消毒完的遊戲器材環境下~懇請您協助與配合,謝謝您
彭福附幼敬上
各位親愛的家長您好
一年一度的兒童節禮物票選活動出爐囉~~~
小朋友自己選自己的禮物~噹噹噹~票選結果,大班是敲敲杯~(3號)
中小班是動物園組~(2號)拿到禮物後~可以和小朋友一起在家玩~
這樣就不用去人潮很多的地方囉~~~在家開心玩~
彭福附幼敬上
親愛的家長您好
我們於2/24完成全校教職員工防疫宣導及演練,將以最嚴謹的態度迎接開學,以及後續各項防疫措施,更會依著疫情發展,隨時調整步伐迎戰,也請家長能一起配合 落實 #生病不上學
三級防護措施
第1級:請家長上學前先幫孩子量好體溫,生病不上學唷。
第2級:入校時再次量測體溫。(額溫37.5℃至健康中心再次測量耳溫,耳溫達38
℃請家長帶回就醫。)
第3級:在校時間隨時主動關懷學生健康情形。
健康五原則
1.量體溫
2.勤洗手
3.正確配戴口罩
4.保持教室通風
5.生病不到校
若需與校方或老師聯繫溝通,請盡可能先使用電話或其他通訊軟體,如有必要進入校園,請務必配合防疫SOP流程進行體溫篩檢,未有發燒症狀並請配戴口罩始得進入校園,待疫情穩定為止。
108學年度新北市幼兒園收費及退費標準_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修正發布
第一條 本標準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九條第二項後段及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五項規定
訂定之。
第二條 本標準適用對象為設立於新北市以幼兒園、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或職場互助式之方式,提供
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之教保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教保服務機構)。
第三條 教保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用途如下:
一、學費: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直接相關之人事費用。
二、雜費:用以支付與教保活動間接相關之設備購置費、修繕費、維護費、水電費、行政業務費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並得用以支付土地或建築物租賃費,或其他庶務人員之人事費用。
三、代辦費:教保服務機構代為辦理幼兒相關事務之下列費用:
(一)材料費:輔助教學主題所需必要之教學素材。但不得支應於購置才藝(能)教學用品。
(二)活動費:教學及各類活動所需物品及相關費用等。但不得支應才藝(能)學習活動費用
及非幼兒團體旅遊。
(三)午餐費:午餐之食材、廚(餐)具、燃料費等。
(四)點心費:每日上、下午點心之食材、廚(餐)具、燃料費等。
(五)交通費:幼童專用車之油資、保養修繕、保險、規費等。
(六)課後延托費:學期教保服務起訖日期間辦理平日課後延托服務,相關人員加班費及行政
支出等。
(七)保險費:幼兒團體保險費。
(八)家長會費:幼兒園家長會之行政、業務等庶務費用。
(九)其他費用:代購運動服(制服、圍兜)、書包及餐具之費用,或辦理戶外教學之門票及
租賃車輛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之費用。
公立幼兒園寒暑假收托服務相關規定,由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另定之。
教保服務機構不得向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收取第一項各款所定項目以外之費用。但得視實際需求,
減列收費項目。
第一項第三款第九目之其他費用,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得自行決定購買或參加,教保服務機構不得
強制收取。
第四條 公立幼兒園應收取之各項費用基準如附表。
幼兒之法定代理人經濟狀況有困難者,公立幼兒園得酌予同意全學期收費項目以月費方式收取。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前條所定收費項目,自訂次學年度之收費數額,並於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報
本府備查後,始得向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收取費用。
教保服務機構之收退費基準、收費項目與數額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於本府
及教育部指定網站。
第五條 幼兒於學期中進入教保服務機構者,以實際進入教保服務機構日期為收退費基準日。全學期收費
項目,按就讀月數比例計算;每月收費項目,按就讀日數比例計算。保險費及家長會費之收退費方式,
依學生及幼兒團體保險及家長會設置相關規定。
第六條 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教保服務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一、學費:
(一)當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表明無法就讀者,全數退費。
(二)入學後未逾六星期者,退費三分之二。
(三)入學後逾六星期,未逾八星期者,退費二分之一。
(四)入學後逾八星期者,不予退費。
二、保險費及家長會費以外之代辦費:
(一)全學期收費項目,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
(二)每月收費項目,按離開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
(三)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
非營利幼兒園於前項第一款退費金額係以幼兒之法定代理人所繳費用為計算基準。
第七條 前二條所稱就讀日數比例,以當月幼兒實際就讀日數除以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之日數計算;就
讀月數比例,以全學期幼兒實際就讀月數除以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之月數計算,未滿一個月者
,按就讀日數比例計算。
教保服務機構應於收費規定、繳費與退費收據,註記收退費基準及全學期教保服務起迄日,並由教保服務機構及
幼兒之法定代理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ㄧ者,應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還請假或停課期間之午餐費、點心費、交通費及
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其餘項目不予退費:
一、 事先請假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
二、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含假日)以上。
三、 國定假日、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等連續假日達七日(含例假日、補假日及彈性放假日)以
上。
前項第三款之退費,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
採委託辦理方式之非營利幼兒園,其退費應依委託契約所定單日收費金額辦理。
第九條 教保服務機構各項經費收支保管及運用,應依規定設置專帳處理,並依規定年限保存收支憑證。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會計帳簿與憑證之管理,應依相關法規辦理。
第十條 教保服務機構違反本標準規定,而有本法第四十九條第八款情形者,依本法規定處罰。
第十一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親愛的家長您好: 109年寒假期間暨108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後留園調查結果如下:
*寒假班:全園共計25名幼生參加(以108年12月06日的調查回條計)。
全天班:上午8時至下午17時(21人)
半天班:上午8時至中午12時(4人)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全園共計39名幼生參加(以108年12月06日的調查回條計)。
下午16時至18時(39人)
下午18時至19時(6人)
親愛的家長您好:
明日為彭福附幼一年一度的聖誕節活動~提醒您~
明日上午9:20您由大門口進出時,請您攜帶通行證出入校園,
並主動出示給校門口的警衛先生察看,確保校園安全~~
彭福附幼感謝您的協助
親愛的家長您好
熱鬧的運動會結束囉~~~~老師製作了兩部影片來給家長們看唷~~
請看看您和您的寶貝在哪邊~有沒有被老師偷拍到呢?
運動會照片也可以到活動剪影的運動會相簿裡面瀏覽唷~~
彭福附幼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