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已於114年4月11日公告招生簡章於新北市幼兒教育資源網招生收費區,近期將函各校園,請園長主任先行前往網站詳閱相關招生資訊。
二、另今年招生將「經教育局核定交通不便地區(含非山非市)學校附設幼兒園且設籍滿2年以上之幼兒」資格調至第3順位,協助當地幼兒就近就學的需求,另配合教育部政策,逐年調降師生比至1:12,若分發後該園仍有缺額且無其他幼生備取登記,將調整招生人數,確保每位幼兒都享有高品質教保服務。
三、有相關問題請洽招生承辦人莊小姐,分機的2888。
相關資訊詳如附圖內容,請有需求的家長自行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