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西螺鎮中山國民小學總務處工作計畫
壹、 目標:
一、 規劃校園環境,推行綠化美化。
二、 重視校舍安全,加強門禁管制。
三、 執行營繕工作,發揮經濟效益。
四、 健全校產制度,避免浪費公帑。
五、 配合年度預算,支援校務發展。
貳、 依據:
一、 本校校務發展計畫。
二、 事務管理規則。
三、 雲林縣國民小學分層負責明細表。
參、 原則:
一、 充分利用有效資源,支援各項教學。
二、 兼重軟硬體建設。
三、 加強校園安全措施,給予安定之學習環境。
四、 建立美化、綠化、清新之校園環境。
五、 校舍之修建注重整體性、實用性、經濟性、教育性、安全性、
前瞻性。
肆、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
實施要點 |
預定進度 |
備註 |
擬定計畫 |
1.擬定本處各項工作計畫。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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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前 準備工作 |
1.各班級教室位置分配。 |
8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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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 綠美化 |
1.工友定期鋤草.修剪花木。 |
定期與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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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合學務處實施學生勞動服務。 |
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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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施肥及病蟲害防治。 |
定期及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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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推動班級綠美化。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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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會 事務推動 |
1.召開班級家長會。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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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開全校學生家長代表大會。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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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卸任會長交接。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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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召開學生家長委員會定期會議。 |
定期及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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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編印家長會通訊錄。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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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 水電設備 |
1.水電、飲水設備定期檢查維護。 |
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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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水質檢驗及陳報。 |
每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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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洗水塔。 |
定期及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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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室電燈檢修。 |
定期及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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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繕採購 |
1.依據政府採購法要點執行各類符合要件之營繕工程招標工作。 |
依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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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校內一般性採購之執行。 |
經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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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開營繕小組會議,協助營繕工程之執行及規劃。 |
依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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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營繕採購驗收。 |
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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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實及改善教學設備 |
1.配合教務處添購教學設備及用品。 |
視經費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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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遊戲器材修繕。 |
經常性、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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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資訊組執行電腦維修及系統改善。 |
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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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視聽教學設備操作講習。 |
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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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 安全措施 |
1.加強門禁管制。 |
經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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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期校舍檢查。 |
經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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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與學務處配合定期檢查遊戲器材。 |
定期及經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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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校園安全死角之管制及巡視。 |
經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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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 事務管理 |
1.調配學務處職責,符合勞務公平原則。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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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物品保管制度。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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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設置教室設備修繕單,力求時效。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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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宣導校產維護觀念。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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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設置消耗用品登記簿,節約使用。 |
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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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確實執行申購採購程序,有效執行預算。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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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財產按時登錄,確實管理學校財產。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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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工作要項 |
1.辦理工友年終考核。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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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理文書檔案。 |
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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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類重大會議場佈置。 |
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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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級各項補助經費之執行。 |
經常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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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週總務事項彙整及出席行政會議。 |
每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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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代繳各項費用及農會存提款。 |
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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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請領教職員薪水及各類補助。 |
定期及視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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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校舍公共安全檢查。 |
依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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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消防防護訓練。 |
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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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消防防護計劃編修。 |
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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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 工作要項 |
1.期末財產盤點。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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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品帳清點或收回。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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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物使用情形檢查。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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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修繕及整理。 |
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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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擬定下學年工作計劃。 |
6月 |
伍、各項工作執行人員:
一、依總務處行政工作分掌歸屬之承辦人員辦理之。
二、無法劃分之工作,則協調相關承辦人員辦理之。
陸、經費來源:
一、上級補助款。
二、學校年度相關經費。
三、爭取社區資源。
四、本校家長會支援。
柒、未盡事宜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捌、本實施計劃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