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因應COVID-19疫情嚴峻,時值歲末節日及連續假期,請學生及教職員工多以電話、視訊拜年,或線上聚會等方式聯繫感情,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 |
二、 | 倘仍需出入公共場所,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秋冬防疫專案」加強宣導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因不易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且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請務必配戴口罩。 |
三、 |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計於110年2月22日開學,學校應於開學前規劃防疫整備工作及盤點校內防疫用品,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
(一) | 學生及教職員工於校園時應配戴口罩,並請各校(園)妥善運用備用口罩。 |
(二) | 學校務必安排適當動線、空間及人力協助學生及教職員工 於進入班級前運用耳(額)溫槍或熱顯像儀量測體溫及以酒精消毒手部,倘有發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 :耳溫≧38℃,倘額溫≧37.5℃者,須以耳溫再確認)或患病疑慮者應戴上口罩,並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 公尺以上的地方,維持空間通風,由學校人員照顧,並儘速就醫。 |
(三) | 學校應依本局109年9月9日桃教體字第1090082833號函(如附件)每週二至本局「新冠肺炎疫情通報系統」填報校內學生狀況,另應依本局109年2月25日桃教體字第1090016195號函(如附件)落實營養午餐衛生安全管理及防疫措施。 |
(四) | 學校每週應依本局109年12月29日桃教體字第1090120060號函(諒達)填寫「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整備情形檢核表」(如附件), 本局將協請聘任督學到校覆核,檢核表留校(園)備查,無須回傳;另提供「班級防疫配合事項檢核表」,各校(園)可自由運用。 |
(五) | 學校應依「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 項」(如附件)維持教室環境通風良好,倘有開啟冷氣的需要時,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15公分,並儘可能維持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 |
(六) | 請學校積極運用相關資源辦理衛教宣導,強化師生正確防疫觀念,並加強落實生病不上課及不上班原則。 |
(七) | 學生及教職員工生應保持勤洗手習慣,學校應提供足夠洗 手時間並備妥肥皂及洗手乳等清潔用品,亦應逐一檢視洗 手設備,於疫情期間調整適當水龍頭出水量,發揮勤洗手 防疫之效。 |
(八) | 學校應針對教職員工生易碰觸之地方,如門把、桌面、遊 具、扶手、廚房及廁所等,定時以稀釋漂白水及酒精進行 環境消毒及清潔工作。 |
(九) | 開學後倘有校外人士(如家長、廠商與志工等)需進出校園時,請配戴口罩,並務必配合落實實名制、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措施。 |
(十) | 校(園)如有學生須依衛生單位指示進行居家隔離、居家 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時,學校應主動關懷及瞭解學生之健康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