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學習障礙

學習障礙

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知覺、知覺動作、推理等能力有問題,致在聽、說、讀、寫或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

學習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

  • 學習障礙的類型
  1. 閱讀障礙
  2. 書寫障礙
  3. 數學障礙

 

學習障礙學生經普通教育教學仍難提升及學習成就表現,

常會習得無助感、挫折容忍度低、拒學等相關心理及行為問題,

並可能合併注意力及過動相關問題,

結合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等,

替代學習困難的部分,

可能改善障礙問題對學習所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