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腦性麻痺

腦性麻痺

大腦在發育未成熟前,因任何原因造成控制動作的某些腦細胞受到傷害或發生病變,所引起的運動機能障礙。

腦性麻痺是以肢體運動功能障礙為主的多重性障礙,為一種非進行性的腦部病變。
 

  • 可能發生的原因
  1. 先天性腦部異常
  2. 出生前或出生時的腦缺氧或損傷
  3. 中樞神經系統感染
  4. 早產、黃疸 ( 間接型膽紅素 ) 過高
  5. 腦部外傷
     
  • 腦性麻痺的類型
  1. 痙攣型
  2. 手足徐動型
  3. 運動失調型
  4. 弛緩型

 

腦性麻痺可能伴隨智力、癲癇、知覺異常、行為異常、感官、情緒、語言、肌肉施力異常等問題,

生活自理、行動、學習可能因障礙而產生困難,

搭配治療追蹤、復健治療、特殊教育等,

可能改善障礙所帶來的困難,並增進生活、學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