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情緒行為障礙

認識情緒行為障礙

 

情緒行為障礙指的是長期情緒或行為表現顯著異常,嚴重影響到學校、學習或生活適應,而這些困難並非因智力、感官或生理健康等因素造成。

 

其症狀包含: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的情緒或行為問題。

 

一、可能的困難或特質:

 

  1. 不擅長表達自己的情緒:
  • 不會因為情境的變化、察言觀色,而調整自己的表達方式。
  • 不會以適當的方法說出或表現出自己的心情或感受。
  • 常會因緊張、焦慮、或自我刺激,而重複做一些不自覺而可能有象徵意義的舉動,如搖頭、抓髮、擺身、扭衣角…等。

  1. 不擅長管理自己的情緒:
  • 不會紓解負面情緒。
  • 不會以適當的方法處理自己的情緒變化。
  • 很難控制自己的情緒,喜怒無常
  • 難以保持專心注意,或是內心平靜

  1. 不易理解他人的臉部變化、情緒表現,或是言行中隱含的話語。

  1. 不易同理他人的想法或感受。
  2. 注意力影響訊息的接收,進而影響學習上的記憶與吸收,產生強烈的學習挫折感。

  1. 在當下的情境中,出現過當、不適宜的言語或行為表現:如言語或肢體攻擊、破壞、暴躁、過動、違規行為等。
  2. 互動能力欠佳,難融入同儕團體或人際群體中。

  1. 沒有自信、強烈的自卑、或挫折感。
  2. 對有趣或好玩的事物失去了興趣,天天如此,感到無法集中精神、無法思考、無法做決定。

二、我們可以適時的協助:

  1. 以正向、同理心的態度對待

  1. 不因學生的表現而嘲笑,友善的對待
  2. 適時的關心與協助
  3. 「我訊息」的應對:面對學生不適當的言行,可以藉由「我訊息」讓學生理解、尊重他人的感受。如:「你說我xx讓我覺得很不舒服」。
  4. 進行事前預告或說明:在事前和活動開始前,口頭或書面預告要進行的步驟或流程。

  1. 隨時提醒交代的事務或事項
  2. 給予具體、清楚、明確的指令
  3. 建立並實踐班級公約、規則,賞罰分明
  4. 主動的邀約,參加學校活動

(以上圖片皆節選自網路)

情障學生沒有肢體障礙一類學生明顯的外在特徵,但他們仍然需要他人的關懷和協助,內心也渴望能獲得體諒和一輩子的友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