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5年校園腸病毒疫情防疫宣導事項

臺南市105年校園腸病毒疫情防疫宣導事項

一、 在所有腸病毒中,除了小兒麻痺病毒之外,以腸病毒71型最容易引起神經系統的併發症,感染腸病毒71型後,常出現的症狀如下:

(一) 發燒時間較長:常超過3天,體溫可超過39℃。

(二) 幾乎都有手足口症狀:在手部、足部、口腔後方、膝蓋、臀部等部位出現針頭大小紅點的疹子(水泡)。

(三) 容易有中樞神經併發症:如嗜睡、持續嘔吐、肌躍型抽搐(類似驚嚇的全身性肢體抽動)、意識不清等。

二、 落實疫情通報:

(一) 個案通報:務必立即通知導師再由學校進行校安通報。

三、 環境清潔消毒:

(一) 教室應進行校園及教室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室內保持空氣流通通風。

(二) 一般環境消毒,建議使用500PPM濃度之漂白水(市售漂白水稀釋100倍),針對病童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1000PPM之漂白水(市售漂白水稀釋50倍)。亦可以8瓶1250CC冷水+5匙免洗湯匙量漂白水稀釋消毒,10分鐘再以清水擦拭。

(三) 清洗完畢的物體移至戶外,接受陽光照射,藉由紫外線殺滅病毒。

四、 請家長協助加強衛教宣導事項:

(一) 加強教育幼(學)童正確之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二) 加強幼(學)童時時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作完畢時手套應反脫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他物品,清潔用品也應以稀釋後的漂白水浸泡30分鐘後再以清水洗淨曝曬。

(三) 落實「生病不上學」之防疫觀念

(四) 避免提供帶毛玩具,玩具應經常清洗、擦乾淨,避免染病兒童之口沫殘留玩具上。

(五) 為嬰幼兒換尿片(布)時,注意衛生,事前事後均應正確洗手。

(六) 時時關心與注意孩子的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孩子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導師告知病況,避免腸病毒感染聚集。

(七) 家長需照顧生病請假或配合停課之兒童,不可放任孩童外出活動或將之送到安親班、補習班,以免疫情擴散

(八) 停課標準:

1. 幼兒園:727(一週內,有2生醫生診斷患腸病毒,停課7日)

2. 國小低年級:737(一週內,有3生醫生診斷患腸病毒,停課7日)

3. 國小中高年級:747(一週內,有4生醫生診斷患腸病毒,停課7日)

(九) 可利用疾管署腸病毒專區(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

(十) 有關停課班級,另行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