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修正「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專業團隊運作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8日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630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