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本校教師符合申請112年度資深優良教師人員,於2月17日前填列推薦表、教學感言及相片電子檔送人事室辦理(e-mail: ytyu@hchg.gov.tw)。
辦理本校教師112年度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案,以下事項敬請配合:
一、 資深優良教師獎勵年資計算方式如下:
(一) 40年:72年8月至112年7月任職人員。
(二) 30年:82年8月至112年7月任職人員。
(三) 20年:92年8月至112年7月任職人員。
(四) 10年:102年8月至112年7月任職人員。
二、 曾任私立學校年資或代理教師(須具教師證或試用教師證)年資轉任公立學校任教年資如未曾中斷,得予併計。
三、本校依上列條件清查符合獎勵人員如下:
30年:鄭書城主任。
20年:王寶貴教師、林欣怡教師、范嬿妮教師、許惠美教師、陳巧嫦教師 陳彥育教師、麥語芹教師、溫嘉玲教師、魏杏芳教師
10年:蘇怡媜教師
上列人員外,如另有符合獎勵條件而漏列者,請於1月18日(星期三)前告知人事室補列。
四、教學感言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