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疫情發展,配合衛服部疾管署修正9/12起防疫新措施、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QA」(111.09.08更新)

★本校教職員工本人及家人若因covid-19接獲停課、快篩陽性、確診...等通知,勿驚慌,請主動告知校方。

★因應學校課務及人力調配,課務及代導請務必與教務處、學務處聯繫確認。

一、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 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111.09.08更新)摘錄如下

【實施方式】

Q5.請問開學防疫新制從什麼時候開始?

Ans 9 月 11 日(含)前依現行規定調整授課方式者,依學校 原規定辦理;9 月 12 日起發生之個案即適用新制。

Q7.續上題,若上述教職員 工生於 3 個月內已確 診,還需要配合快篩?

Ans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已確診康復者 3 個月內免 篩檢,3 個月後回復原篩檢頻率。 【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 者適用)15 天(含)以上至 3 個月內者,得免除篩檢】

Q10.根據防疫規定,確診者 須填寫「確診個案自主 回報疫調系統」,請問 學校如何知道哪位教 職員工生確診?

Ans 請學校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如發生確診或快篩陽性之情 形,應主動回報學校師長或防疫長。

Q13.有關 5 月 17 日起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 布,0+7 天自主防疫期間,其中外包清潔人 員、團膳廚工、工友、 警衛等人員(編制外), 是否到校?

Ans 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主防疫期間規定如 下:

1.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得:免居家隔離,但需配合7天自主防疫,期間應遵守自主防疫規範,如需外出工作及 採買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 明,有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 篩。

2.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維持「3天居家隔離+4天自主防疫」,隔離期間應留在家中,禁止外出,於隔離期 滿後繼續4天自主防疫,另須配合於隔離期間完成匡 列時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工作及採買 生活必需品,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有 症狀時建議在家休息,並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

Q14.有關 5 月 17 日起中央 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 布,3+4 或 0+7 天自主 防疫期間,教職員工生,是否到校?

Ans 1. 考量校園為高度密集場所,「自主防疫」期間,學校教職員工生仍以不到校為原則。

2. 惟基於學生受教權益,學校仍應提供遠距教學,供學 生在家學習,使學習不中斷;教師則以不到校進行實體課程為原則,可依照學校營運計畫規範下進行遠距 教學,如教師因身體狀況無法進行遠距教學者,由學 校協助彈性處理。

3.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Q18.未打滿第三劑教職員 是否仍需持續每週進行快篩?

Ans 有關學校教職員工未接種滿第三劑者仍依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規定,維持每週快篩,有醫師證明不適合接種疫 苗者,由學校提供公費快篩試劑。

【教職員工生防疫假別】

Q25.實行新制度的調整授 課方式後,已沒有所謂 「暫停實體課程 3 天 (防疫假)」,學生、教職員工請假的假別為何?

Ans 1. 確診、快篩陽性或居家隔離者:教職員工可請「公假/ 防疫隔離假」,學生可請「防疫隔離假」

2. 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 3.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可請「防疫 假」,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 學業評量成績。

3.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可請「防疫假」,不納入學生個人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 學業評量成績。

Q33.當學校教職員工「確診」,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Ans 當教職員工確診請「公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Q34.教師如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Ans 1.如教師仍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請假。

2.如教師身體不適,無法進行線上教學: (1) 居家隔離期間:可請「防疫隔離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同時也請該名教師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 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2) 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同時也請該名教師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 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Q35.當學校職員工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Ans 1.如學校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則不用請假。

2.如居家隔離期間(包括自主防疫期間)身體不適,無法居家辦公,可請「防疫隔離假」(自主防疫期間則 請「自主防疫假」)。同時也請該名職員工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Q36.確診教師如果可以在家實施線上教學,是不 是免請「公假」?有身體不適,無法實施線上 教學,才請公假? 抑或是只要教師確診, 無論能否實施線上教 學一律請公假?

Ans 確診教師一律請「公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Q38.如教職員工為照顧確 診之 0-12 歲子女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自主防疫 無法到校、實施防疫假 者,教師本身可以請什麼假別?

Ans 1. 如教師居家照顧期間仍可進行線上教學(有授課事 實),則不用另行請假。

2. 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之 0-12 歲子女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自主防疫無法到校、實施防疫假者,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 「防疫隔離假」(照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自主防疫假」(照顧自主防疫者)、「防疫照顧假」(照顧 防疫假者),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Q39.如教師有 12 歲以下子女須實施防疫假,導致 教師有居家照顧子女 的需求,教師本身可以 向學校請什麼假別?

Ans 1.如教師仍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另行請假。

2.若教師居家照顧期間無法進行線上教學,依教師請假 規則授權各主管機關所訂之調補代課規定,教師可請 「家庭照顧假」、「事假」、「休假」、「補休」、「防疫照 顧假」等假別。其中,防疫照顧假不支薪,課務由學 校協助排代。

二、補充說明

1.新冠確診過程應對指南 

2.「清冠一號動態表」 : 公費清冠一號優先提供年長者及高風險族群 (供全台灣民眾查詢)

3.衛服部-我確診了,怎麼辦 

三、相關規定請參酌下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