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疫情發展,配合衛服部疾管署修正防疫措施、教育部「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QA」【教職員工請假】部分,各項措施及規定摘錄如下,並隨時做滾動調整(1110531更新)
★抗疫期間需要大家團結的力量才能共同守護校園~沒有人會想故意散播病毒,只有【病毒】才是大家共同的敵人。
★維持良好的衛生習慣戴口罩、勤洗手,顧好自己身心健康,也要關心他人的心情及處境。
★本校教職員工本人及家人若因covid-19接獲停課、快篩陽性確診...等通知,勿驚慌,請主動告知校方。
★因應學校課務及人力調配,課務及代導請務必與教務處、學務處聯繫確認。
★疾管署資訊連結快篩陽性怎麼辦?
★「清冠一號動態表」 : 公費清冠一號優先提供年長者及高風險族群 (供全台灣民眾查詢)
一、我是確診者(隔離7+自主健康管理7,隔離7天不得入校)
(一)5/26起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連結衛服部疾管署)
★指揮中心提醒,民眾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含衛生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時,請配合下列事項:
1.自行快篩陽性後,於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寫上檢測者姓名及檢測日期。
2.將檢測判讀後之檢測卡匣/檢測片及健保卡放在一起拍照。
3.如至診所請醫師確認,應以夾鏈袋或塑膠袋密封包好攜帶至診所。
4.配合於醫師視訊或現場評估時出示判讀陽性之檢測卡匣/檢測片。
5.外出時務必佩戴口罩,請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可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雙方應全程佩戴口罩)。
6.指揮中心說明,有關確診個案於隔離期間請參照「COVID-19確診個案注意事項」,並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1)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
(2)務必觀察自身症狀變化,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等症狀,立即通知所在地政府衛生局或撥打119就醫,以119救護車為原則或指示之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 (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3)有其他症狀或醫療諮詢需求,請以手機APP或電話專線聯繫遠距醫療或居家照護醫療團隊評估。
(二)填寫「COVID-19確診個案自填版疫調單」,自主回報症狀、風險因子、密切接觸者
(三)下載隔離通知書,截圖(姓名、居隔日期),傳給人事室(line或ytyu@hchg.gov.tw)並請上傳請假系統
(四)注意事項
1.確診者居隔日期7+7天,前7天居家隔離不得入校,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居隔期間計算,PCR陽性日+7天,第8天解隔可入校
★確診7天了還快篩陽性怎麼辦?還會傳染嗎?QA看懂最新防疫規定(點選可連結)https://www.edh.tw/amp/article/30942
2. 【教職員工請假】部分
*Q32:當教職員工「確診」,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A:一律請「公假」,教師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Q35:確診教師如果可以在家實施線上教學,是不是免請「公假」?有身體不適,無法實施線上教學,才請公假?
抑或是只要教師確診,無論能否實施線上教學一律請公假?
A:確診教師一律請「公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居隔期間請公假,點選差勤系統/公假/武漢強制隔離本人確診
二、我是密切接觸者(同住家人確診,我被匡列居家隔離3+自主防疫4,7天均不得入校)
(一)同住家人確診時,已將您上傳通報為密切接觸者,居隔期間為最後接觸日+3天,自主防疫+4天
(二)電子隔離通知書截圖(姓名、居隔日期),傳給人事室(line或ytyu@hchg.gov.tw)並請上傳請假系統
(三)Q9:有關 5 月 17 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0+7 天自主防疫期間,其中外包清潔人員、團膳廚工、工友、警衛等人員,是否到校?
A: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如已完整接種三劑疫苗、快篩陰性者,於7 天自主防疫期間可以到校。
(四)【教職員工請假】部分
*Q33:教師如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A:1.教師如仍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或居家辦公,則不用請假。
2.如身體不適,無法進行線上教學或居家辦公:
(1)3天居家隔離期間:可請「防疫隔離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同時也請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2)4天自主防疫期間:可請「自主防疫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同時也請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Q34:當學校職員工被匡列為居家隔離者,其請假的假別為何?
A:(1)如學校職員工仍可居家辦公,則不用請假。
(2)如 3 天居家隔離期間(包括 4 天自主防疫期間)身體不適,無法居家辦公,可請「防疫隔離假」(自主 防疫期間則請「自主防疫假」)。同時也請該名職員工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三、學校有人確診,教師如因此被學校通知實施3天防疫假時,課務如何處理?教師是否需要實施線上教學?(Q37)
(一)請教師實施線上教學,不用另行請假。
(二)如實施3天防疫假期間,有身體不適情形,無法進行線上教學,可請「防疫假」,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同時也請該名教師密切留意自身身體狀況,視需要進行快篩。
四、為照顧確診之 0-12 歲子女或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自主防疫、暫停實體課程無法到校、實施防疫假者,可以請什麼假別?(Q40)
(一)如居家照顧期間仍可進行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或居家辦公,則不用另行請假。
(二)如教職員工無法居家辦公或線上教學,可申請:
「防疫隔離假」:照顧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自主防疫假」:照顧自主防疫者,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防疫照顧假」:照顧暫停實體課程、實施防疫假者,不支薪,教師遺留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亦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休假」、「補休」,但課務自理。
五、如教師有 12 歲以下子女須實施防疫假 3 天, 導致教師有居家照顧子女的需求,教師本身可以向學校請什麼假別?(Q41)
(一)如教師仍可居家線上教學(有授課事實),則不用另行請假。
(二)若教師居家照顧期間無法進行線上教學,依教師請 假規則授權各主管機關所訂之調補代課規定,教師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休假」、「補休」、「防疫照顧假」等假別。其中,防疫照顧假不支薪,課務由學校協助排代。
*如有請假需求請先與人事室確認假別。
六、補充說明
(一)衛福部疾管署:打三劑得免居隔新制填寫功能上線,及國高中生是否適用新制之規劃
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Udzi15TMaTrTvtSN6YYMw?typeid=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新選項「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將於明(17)日零時上線,確診者填寫密切接觸之同住家人時,如勾選「已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且採自主防疫(勾選此項目將採自主防疫,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之選項,則將被系統自動列為7天自主防疫對象,不會開立及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如同住家人為已接種追加劑但仍欲採居家隔離3+4者,請勿勾選該欄位。
指揮中心說明,如不小心誤填或勾選錯誤者,請於24小時內至原網址編輯、填入正確資料送出,即可完成修改。請注意,24小時之內,只能編輯一次,編輯完成送出後,將無法再度修改,因此編輯時請務必確認資料完全正確再送出。
指揮中心補充說明,針對國高中生未來是否適用517隔離新制,即打滿三劑得免居家隔離的措施,由於國高中生均尚未施打第三劑疫苗,現在尚無此問題。目前規劃於今(2022)年5月下旬進行全國國高中的第三劑接種作業,未來已完成三劑接種之國高中學生,即可直接適用517隔離新制。
(二)衛福部疾管署_5月8日零時起,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取消居家隔離者電子圍籬措施https://www.cdc.gov.tw/Bulletin/Detail/D4xgmflGRcxBdWH5fjyK3Q?typeid=9
(三)教育部_說明校園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7D141F3DF388DC32
(四)教育部1110513起高中以下調整防疫措施及相關請假說明,請詳閱
https://cpd.moe.gov.tw/page_two.php?id=35560
(五)3.1110508人事總處新聞稿:因應COVID-19疫情發展,電子居家隔離單及健保快易通APP的PCR檢測結果,均可作為公務同仁請假證明。
(六)因應疫情公務人員差勤措施_人事總處1110516版(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