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1年7月8日公保字第11100091701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條文修正對照表、總統公布令,業置於保訓會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法規及函釋」專區「保障法規」項下,供各界下載點閱。
三、檢附保障法第23條及第104條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