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南國小個別諮商輔導活動
(105學年度下學期、106學年上學期)
依據: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社區生活營專案辦理。
目標:
一、推展社區生活營,引進社會資源協助輔導需要諮商輔導之學生。
二、積極展開學生輔導,減少學生在學習及人際關係相處上的緊張感。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安平區新南國小
實施對象:
嚴重心理障礙需要特別諮商輔導的學生。
遭遇重大事故亟需心靈重建與輔導的學生。
中輟復學需要特別輔導之學生、時輟時學及中輟邊緣學生。
實施期程:
第1期:自106年2月13日起至5月31日止,共14週。
第2期:自106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共10週(暑假不執行)。
合計24週,每週3小時。
活動地點:本校個別諮商室。
實施內容及方式:
聘請相關專業人員(如心理諮商師、社工師),需有專業執照,定期駐校,安排有諮商需求之學生進行個別諮商,每一諮商時程約4-6次。
諮商完畢請填寫個案紀錄表。
師資來源:聘請翁敏嘉心理諮商師駐校諮商。
經費來源:由臺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社區生活營經費及市府自籌款項下補助。
經費預估:詳經費概算表(如附件)。
預期成效:
有效利用校外資源彌補學校輔導人力之不足。
對有嚴重情緒障礙、人際適應困難、因家庭狀況導致心理障礙等情況之學生,給予立即、專業之個別諮商。
加強行為低成就學生之學習生活適應,增進其社會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