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1年03月09日府教學字第1110041361號函辦理。
二、該校教育理念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及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三、又該校國中小教師需能跨領域科目教學,倘為導師職務需完整帶領所任教之各該階段為原則(如國小完整帶領一年級至六年級;國中為七年級至九年級)。另科任教師需視專業科目,參與華德福相關之帶狀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