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

歡迎有興趣的小朋友踴躍參加。請將作品在3/31日前送到教務處

 

中華民國第53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活動簡章

  • 主    旨: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藝術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 指導單位: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臺北市、

        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中華民國造形藝術教育學會。

  •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展覽日期:民國111年7月23日至8月7 日。

  • 展覽地點: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徵集對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在籍學生。

  • 參加作品

(一)、類別: 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

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二)、組別: 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

(三)、規格:

1. 個別創作:大小以四開 (約 39 公分× 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2. 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四人為限)                                           

(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

1. 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社會議題…等自由命題)

2. 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

(五)、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如後表一式兩聯,請以電腦打字填入各欄,手寫請以正楷書寫(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 送件日期

(一)、初選:各校辦理初選後,請於111年4月1日前將作品送至教育處鄭立瑋9274400#283或後寮國小鄭振聰主任9931027#11。

(二)、複選: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複選,複選後將作品於4月20日前寄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並附上複選評選委員名單、複選入選名冊及各年級入選總數統計表(表格自訂),參加總決選。

(三)、決選:民國111年5月上旬在臺北市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