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府111年度訓練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

一、依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暨其施行細則、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辦理。

二、為充實公務人員應具備之法治與品德修養,發揮工作潛能,提升整體行政效能,強化本縣競爭力,本府111年度針對不同人員並結合相關機關研習資源規劃「領導力發展」、「政策能力訓練」、「專業知能訓練」及「自我成長及其他」等四大訓練面向,預定辦理22場次研習班,課程內容豐富,請各機關學校同仁踴躍報名參訓,詳細課程規劃請參閱訓練計畫。

三、配合本府文化局「新竹縣公共圖書館樂讀集點獎勵實施要點」,亦請各機關學校同仁踴躍至本縣公共圖書館借閱書籍,培養閱讀習慣,提升閱讀及終身學習風氣。

四、另有關政策性相關課程,請各機關學校同仁配合辦理下列事項,執行成效情形請列入公務人員及聘僱人員年終考績(核)之重要參據:

(一)依據行政院規定,公務人員及聘僱人員每人每年應完成以下10小時課程,請督促所屬人員務必於本(111)年9月30日前完成課程:

1、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

2、環境教育(4小時)。

3、性別主流化、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等(5小時)。

(二)各機關學校所屬技工、工友、駕駛、測量助理、約用人員及臨時人員等,請配合於本(111)年10月31日前,完成至少4小時環境教育訓練課程(數位或實體,含自辦、跨機關聯合辦理、薦送或自行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