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部111年1月18日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 辦法」第2條、第9條一案,請查照轉知。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 11100108421號書函轉勞動部同年月18日勞動條4字第 1110140031D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