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至114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以下簡稱本保險),經公開徵選由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獲選賡續承作,檢送本保險辦理說明資料1份,請查照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一、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1年2月9日總處給字第1114000202號函辦理。

二、108年至111年全國公教員工及其親屬長期照顧保險方案,由國泰人壽依約承作至本(111)年2月21日24時止,經人事總處辦理公開徵選本保險承作保險公司,由國泰人壽獲選賡續承作並提供「心守護公教團體長期照顧健康保險」及「心守護公教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等2方案,辦理期間自本(111)年2月22日0時起至114年2月21日24時止,為期3年。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另投保作業請逕洽國泰人壽辦理。

三、檢附人事總處來函影本及本保險方案辦理說明資料各1份,相關規定請參閱說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