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不再發紙本: 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民小學110學年度寒假課後照顧班實施計畫

 

一、依據:參考「臺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班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暨「臺北市國民小學全面推動『課後好安心』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利用寒假加強生活教育,提供學生學習各項技藝的機會,指導學生五育均衡發展。
三、實施時間:自民國111年1月21日(星期五)起至111年1月27日(星期四)止,共計5天。
四、實施對象:本校一至六年級之學生,經家長同意後報名參加。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10日(五)中午12時止,請至
https://eschool.tp.edu.tw/jsp/act_register/actreg.jsp?schno=373611
報名,依報名順序錄取,收費方式採繳費單(三聯單)代收方式辦理!
                                                             
六、上課時間:每天上午活動4節,每節40分鐘。
08:20~08:35 上學時間 
08:35~09:15 第一節課
09:25~10:05 第二節課
10:20~11:00 第三節課
11:10~11:50 第四節課
11:50~12:00 打掃與放學
七、上課內容:
(一)語文、數學、科學教育、美術、英文等活動(依任課老師專長設計安排活動)。
(二)非以新學年度之課程為活動內容。
八、上課地點:各班課輔教室與專科教室。
九、編班方式:每班以15~25人為原則,所選擇之班別未達15人,得打破年級界限編班。
十、指導教師:由本校具有各項活動專長之教師優先擔任,外聘師資以具專長及教學經驗者為原則。
十一、參加費用:新台幣762元整。(依開班15人計算,若開班人數確定再通知正確繳費金額)
十二、附則:
(一)學生由家長負責接送。請準時上課,並於12:00放學後回家,勿於學校逗留。
(二)學生在校參加本活動期間,特別加強生活教育及注意冬令衛生。
(三)退費標準:未逾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一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未逾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二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一;超過上課總日數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四) 請假方式:為顧及學生安全,請假請於課前以書面方式或家長親自以電話聯絡教務處教學組,聯絡電話:23144668轉112。
 (五) 開班防疫措施及停課等,皆依據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規定辦理,請家長配合。
                  
聯絡電話:2314-4668*112 福星國小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