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孩子之間的爭吵或肢體衝突(打架)處理原則
「孩子之間的問題是孩子之間的問題」,不是雙方「家長之間」的問題。
有些難懂吧!我的意思是:
孩子之間的問題,是屬於「教育」和「學習」的問題。每一個大人都當過孩子,我們小時候發生的一切事情,都是成長的養分,現在回憶起來都是有趣的事。
當孩子們之間有問題發生之後,我們當大人的是要教育他,讓他學習,得到成長,為了因應未來的生活。如果這時候雙方家長,以「成人」的角度介入之後,試圖用「成人社會」的手段來處理這些孩子之間的事,只會讓這些本來可以回憶起來會「很有趣」的童年往事,就變成了「法律問題」,成為孩子記憶中的一道不可抹滅的傷口。
所以,當孩子之間發生任何問題,除非已經進入成年人的適法問題,也就是問題真的很大,很嚴重之外,希望我們大家都要用「教育」角度來看,來談,來處理,這樣對孩子才會有最好的幫助。
老師不是警察,也不是檢察官,更不是法官。老師就只是老師,我們處理孩子之間的問題,不能是警察抓嫌疑犯,也不可以是檢察官問案,更不會是法官判案。我們用教育的方式讓孩子理解問題,真心認識錯誤發生的原因,也站在同學情誼的立場,相互原諒和道歉。
所以老師在這裡希望大家都能給自己的孩子一個真正的「童年」生活。
請相信老師是站在公平立場的原則,指導孩子學會解決問題的能力!
以上,如有交流,請私下討論,勿在群組論戰,這不是孩子們的好榜樣。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