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府環永字第1050094934號函辦理。 二、 旨揭辦法訊息摘錄如下: (一) 攝影題材:以「發現校園之美」為主題,舉凡校內各項校園景觀、人文風情、教學活動、建築設施,包括人、事、物皆可。 (二) 參賽對象:桃園市國小中、高年級學生。 (三) 作品規格:數位原始圖檔大小2M以上,每人最多繳交兩件作品。 (四)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5年07月20日止。 (五) 作品收件請email傳送至chungshing1125@gmail.com (六) 獎勵方式:聘請專家評審取優選30名,核發獎狀及獎品。 (七) 三、 隨函檢送「校園生態攝影比賽」辦法1份。 四、 本案連絡人:中興國小郭建男主任;連絡電話:3801394轉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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