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檢送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1份

空氣品質

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9月14日府環空字第1060969085號函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9月4日環署空字第1060068621號函辦理。
二、修正重點為AQI值達201以上,停止戶外活動並將課程調整至室內進行,並修正相關附件及增列附件9,請各校加強宣導,並配合辦理。
 

2017-02-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1日實施新制「空氣品質指標(AQI)」,請配合宣導並調整指標對應之顏色與活動建議

空氣品質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060002139E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於105年12月1日起整合原有空氣污染指標(PSI)及細懸浮微粒(PM2.5)雙指標(原均分為綠、黃、紅、紫4種狀態色塊),參考美國改採單一指標「空氣品質指標(AQI)」,分為綠、黃、橘、紅、紫、褐紅6色(空氣品質旗幟將調整為綠、黃、橘、紅、紫5色,增加橘色1色)。
三、為因應空氣品質指標(AQI)調整,以下事項請務必配合辦理:
(一)仍請學校指定專人每日上午及下午主動查詢空氣品質監測資訊,包括至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至少採取1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空氣品質旗幟、電子跑馬燈、大型液晶螢幕看板或校園廣播等)。
(二)請學校依據新制「空氣品質指標(AQI)」對應之顏色與活動建議(詳如附件),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AQI值達橘色時,請學校減少敏感性族群學生戶外活動;AQI值達紅色時,學校應考量戶外活動地點之空氣品質條件,必要時,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AQI值達紫色時,學校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將課程調整於室內進行。
四、檢附AQI指標之活動建議。

2016-12-02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將於105年12月1日實施新制「空氣品質指標(AQI)」,請各校配合宣導並調整指標對應之顏色與活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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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1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168600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環保署)於105年12月1日起整合原有空氣污染指標(PSI)及細懸浮微粒(PM2.5)雙指標(原均分為綠、黃、紅、紫4種狀態色塊),參考美國改採單一指標「空氣品質指標(AQI)」,分為綠、黃、橘、紅、紫、褐紅6色(空氣品質旗幟將調整為綠、黃、橘、紅、紫5色,增加橘色1色)。
三、為因應空氣品質指標(AQI)調整,以下事項請務必配合辦理:
(一)請學校指定專人每日上午及下午主動查詢空氣品質監測資訊,包括至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至少採取1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空氣品質旗幟、電子跑馬燈、大型液晶螢幕看板或校園廣播等)。
(二)請學校依據新制「空氣品質指標(AQI)」對應之顏色與活動建議(詳如附件),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AQI值達橘色時,請學校減少敏感性族群學生戶外活動;AQI值達紅色時,學校應考量戶外活動地點之空氣品質條件,必要時,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AQI值達紫色時,學校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將課程調整於室內進行。
(三)在旗幟尚未完成更新前,請學校依現況懸掛4色旗,倘遇AQI值101-150橘色時,加嚴以紅色警示公告。綠色及黃色(AQI 0-50、AQI 51-100)維持原旗幟、橘色及紅色(AQI 101-150、AQI 151-200)則統一採用紅色旗幟、紫色及褐紅色(AQI 301-400、AQI 401-500)則採用紫色旗幟。
(四)有關空氣品質指標(AQI)各等級對應之「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等衛教宣導資料,將俟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更新後另函通知。
四、環保署預訂於106年1月1日將更新後之空氣品質旗幟發送至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俟本市環境保護局印製完成後,再另函通知各校依指定地點派員領取。
五、檢送AQI指標之活動建議及校園空氣品質旗幟圖樣各1份。
 

2016-11-04 教育部重申請落實執行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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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0月27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149343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及幼兒園共同落實校園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措施:
(一)指定專人每日上午8時及下午12時30分(為原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據以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當PM2.5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移動平均值」尚未達150微克/立方公尺時,請每小時上網查詢空氣品質資訊。
(二)至少採取1種以上警示措施(包括空氣品質旗幟、電子跑馬燈、大型液晶螢幕看板或校園廣播等方式)。
(三)PM2.5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時(≧71微克/立方公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內容摘要如下:
1、18歲以下學生:應以室內活動為主,並以低強度為原則。可從事伏地挺身、仰臥起坐、站立下肢屈伸、原地踏階、原地跑步、健身操或伸展運動等。
2、敏感族群:應以室內活動為主,如原地踏階、健身操或伸展運動,並以低強度及縮短運動時間為原則,擁有充分休息時間。

2016-02-05 轉知:教育部自即日起調整因應空氣品質惡化停止戶外活動 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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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30日臺教資(六)字第1050003206號函辦理。
二、鑑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尚未完成新制空氣品質健康指標前,教育部參考美國校園空氣品質與戶外活動指南,調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停止戶外活動處理措施如下:
(一)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對應之24小時濃度移動平均值(以下簡稱「移動平均值」)大於等於71微克/立方公尺(即指標等級達紫色)未達150.5微克/立方公尺,學校應考量戶外活動地點之空氣品質條件,必要時,將課程、活動調整於室內進行或延期辦理。另運動、體育課程,建議參考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調整活動形式,應以室內活動為主。
(二)「移動平均值」達150.5微克/立方公尺以上,應立即停止戶外活動。
(三)如有停止戶外活動情形,應至本部校安中心網頁點選「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事件類別點選主類別「天然災害事件」/次類別「環境災害」/事件名稱「一般空氣污染」)。
三、PM2.5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時(≧71微克/立方公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因應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內容摘要如下:
(一)18 歲以下學生:應以室內活動為主,並以低強度為原則。可從事伏地挺身、仰臥起坐、站立下肢屈伸、原地踏階、原地跑步、健身操或伸展運動等。
(二)敏感族群:應以室內活動為主,如原地踏階、健身操或伸展運動,並以低強度及縮短運動時間為原則,擁有充分休息時間。
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於「空氣品質監測網」中公開提供「移動平均值」(PM2.5指標對應之24小時濃度平均值)如附件,並已調整「環境即時通APP」。
五、請學校及幼兒園指定專人每日上午8時及下午12時30分(為原則)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或以「環境即時通APP」查詢空氣品質資訊,據以調整上午或下午之戶外活動。當PM2.5濃度指標等級達紫色,「移動平均值」尚未達150微克/立方公尺時,請每小時上網查詢空氣品質資訊。
六、教育部將另行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及調整「空氣品質警示及防護作為建議指引」。

2016-01-05 函轉:教育部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緊急防制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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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1月24日臺教資(六)字第1040160821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係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踐行法規草案預告程序,以廣泛周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並提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相關意見或修正建議。
三、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法規查詢系統,點選法規命令預告(網址:http://ivy5.epa.gov.tw/epalaw/index.aspx)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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