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本學期配合防疫,每週五須帶幼兒寢具與盥洗用具回家,有鑑於前兩週週五放學時接孩子的混亂,園內經討論與重新規劃後,請家長協助配合事項如下:
大港國小附幼~感謝您的協助與配合~
臺南市北區大港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施行日期:110年08月01日至111年07月31日止
公告日期:110年6月30日(第1學期)
110年12月30日(第2學期)
一、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辦理。
二、110學年度收托年齡(採學齡制):
(一)大班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
(二)中班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
(三)小班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
三、教保服務活動起迄日:第1學期自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20日止;第2學期自1年
2月1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四、本園各項收費請家長開起附加檔案,參閱收費PDF檔案內容。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孩童家庭防疫補貼作業須知
發放對象
一 截至 110 年 5 月 31 日,年齡滿 2 歲至入國 民 小 學 前之幼兒。
二 109 學年度國民小學階段之學齡孩童。
三 109 學年度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之身心障礙學生。
前款 身心障礙學生,指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110 年 5 月 31 日前依特殊教育法規定,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學生 ,並在教育部 (以下簡稱本部) 特殊教育通報網完成通報者。
(二)110 年 5 月 31 日前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學生。
四.補貼金額 依 每 家庭中 孩童人數 ,每人 新臺幣 1 萬元
五.領取 期程: 第一階段自 110 年 6 月 15 日起至 110 年 9 月 30 日止;第二階段本部將另予公告
(詳細內文辦法,請下載提供之附件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