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時間:109年4月10日(週五)19:00~21:00。
二、 主題:吾家有「孩」初長成~談網路、話溝通、觀生涯!
三、 講師:王智誼諮商心理師。
四、 地點:本校五樓視聽教室。
五、 教師請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光明國中」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
六、 為響應環保,敬請自備飲用水。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9年2月14日移署移字第1090023933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新住民子女利用暑假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強化新住民子女語言及文化連結,藉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接軌國際,特辦理旨揭活動。
三、 為符合本活動效益,期望參與本活動之獲選者藉由主題式學習,以達成文化交流之實質目的,爰於本年度暑假梯次新增新住民子女返回到(外)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至少14天,其中應有3天需包含與提案主題相關之主軸活動,如技藝研習、產業參訪或文化交流行程之安排,並產具相關成果。上開新增規定占甄選分數20%,未依計畫書規定格式撰寫視為資格不符。
四、 另為因應中央防疫措施,本暑假梯次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發布之旅遊疫情建議,調整補助範圍及注意事項:
(一) 暑假梯次報名時,該前往國家或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紅色」者,該國家或地區將不得列入本次活動中的補助範圍。
(二) 獲獎名單公布到成行前,如該前往國家或地區之旅遊警示燈號經宣布為「紅色」者,將不予補助,已獲選者將取消其獲選資格並請其繳回補助款。
(三) 已購買之機/船票需於宣布為紅色疫區翌日起14日內辦理其他已支付必要費用之退費手續,其衍生之必要費用請獲選者檢據,並說明其需支付而無法退費之情形,報請本署審議,由移民署在原補助金額內酌予補助。
(四) 未能於前述規定時間(14日)內辦理退費手續者,除報經移民署審核同意延後者外,其衍生之相關費用移民署不予補助。
五、 本活動受理報名自109年2月25日(星期二)至109年4月13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事務組移民輔導科),詳細內容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592石小姐、02-25928353分機15高小姐。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5142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08年12月31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50150A號(諒達)函轉知旨案報名資訊,為落實青少年參與教育公共事務,請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三、 旨揭遴選簡章之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 報名資格:凡年滿12至24歲(出生年為民85年至97年間)之青少年。
(二) 報名方式:109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資料寄至「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務處」(雲林縣虎尾鎮博愛路65號),信封上請註明「109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郵戳為憑)。
(三) 遴選方式:第一階段資格初審、第二階段書面複審及第三階段面試決審。
(四) 表格下載: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本署高級中等學校學校學生事務資訊暨活動網站及虎尾農工學校首頁之「109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專區(http://bit.ly/2SpQQfL)下載表格。
四、 如對上開內容有任何疑義,得逕洽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陳志源組長,電話:05-6322767#302。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9年2月12日南大適學字第1090001901號函辦理。
二、 徵稿主題如下:
(一) 差異化教學(含課堂中學習扶助)之運用策略及成效。
(二) 科技化評量系統測驗結果報告運用於教學之策略及成效。
(三) 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實施現況、困境及有效教學策略。
(四)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後之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相關議題。
(五) 其他與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相關議題。
三、 重要日程如下:
(一) 摘要投稿截止日期:109年5月15日止。
(二) 摘要審查結果通知:109年5月31日前。
(三) 全文投稿截止日期:109年8月31日止。
(四) 全文審查結果通知:109年9月15日前。
四、 徵稿注意事項、寄送方式以及相關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及研討論壇報名網站(網址:http://priori.moe.gov.tw/conf/)。
五、 本案倘有問題,請洽國立臺南大學趙珮君小姐(電話06-2133111分機292,電子信箱:gchun987@mail.nutn.edu.tw)。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09087號函辦理。
二、 國教署為提升教師國語文領域教學能力及學生學習扶助教學課程之教學知能,並提供國小教師相關教育訓練,故辦理此研習課程。
三、 旨揭課程研習資訊:
(一) 參加對象:以公立國民小學(含國立學校)現職教師、已完成學習扶助(補救教學)現職教師研習時數,且擔任校內學習扶助課程之教學人員為優先。各場次依研習場地限制以50人為限,額滿為止。
(二) 台北場課程時間及地點:訂於109年3月28日(星期六)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綜合大樓綜508教室辦理,經學校薦派教師,參加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四、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小學國語文領域補救教學中年級教材研習課程1份。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2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90010844號及衛生福利部109年1月30日衛部護字第1091460073號函辦理。
二、 有意願參與者,請以手機掃描招募海報上之QRCode或逕至線上報名網站報名(網址:https://reurl.cc/24Gkar)。相關聯繫事項請洽研究團隊聯絡人饒佳諺小姐,電話:03-350-7001#5261,e-mail:dvcppt@gmail.com。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1月21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06889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國小教師數學領域補救教學課程之專業知能,國教署透過簡單基礎且概念明確的教材資源與教學策略,期能強化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及對數學的理解能力,爰規劃辦理本次研習課程。
三、 旨揭研習課程訂於109年3月7日及5月2日假臺東縣臺東市康樂國小辦理,參加對象以公立國民小學(含國立學校)現職教師、已完成學習扶助現職教師研習時數,且擔任校內學習扶助課程之教學人員為優先。各場次依研習場地限制以100人為限額滿為止,相關研習資訊請詳閱研習課程計畫,並同步公告於該署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資源平臺及科技化評量系統最新消息處。
四、 本案經學校薦派參加旨揭研習人員,請惠允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 本案目的係透過教學共備實作,提升教師之學科專業知 能,並藉由共備研討,培養教師教學診斷能力,發展有效 教學方法。
三、 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
1、 各校學習扶助教師及入班輔導教師。
2、 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若有剩餘名額再開放其他人員參加)。
(二) 研習時間:
1、 國語科:109年3月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2、 英語科:109年3月14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3、 數學科:109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三) 研習地點:本市楊梅區楊明國小(桃園市楊梅區中山北路1段390巷50號)。
四、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網址: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開課單位:楊梅區楊明國小),每場次40人,囿於場地限制,請勿現場報名。
五、 經學校薦派參與旨揭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六、 如有報名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楊明國小黃叔建主任(電話:03-4754929分機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