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流感防治措施

教育部提醒流感防治措施
(一)學校應配合事項
1、提供教職員工、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2、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之自來水設施、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之提供。
3、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4、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如有需要,進行校園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二)學校教師等相關防治人員應配合辦理事項
1、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2、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作完畢時手套應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他物品。
3、多加利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感防治網(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教育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4、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聚集感染情形,應通知校長、學校醫護人員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5、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盡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6、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儘速送醫院治療,以降低流感威脅。
7、學校教職員工生如確定罹患流感,請上網至本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之「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網址為http://csrc.edu.tw/Main.mvc/IndexNotLogin),各級學校由專人負責統計學校患病人數,以掌控疫情,相關通報作業請參閱「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校園事件程度劃分等級表」規定辦理。

(三)向學生家長宣導相關衛教觀念
1、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及環境良好通風。
2、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病患接觸。
3、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吃東西前、如廁後需加強洗手。
4、師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宣導請假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返校上班(課),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以避免傳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