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競賽比賽規則

項目

比賽日期

場地

時限

範圍內容

評分標準

硬筆字

書法

12/26(三)

8:00─8:30

4-6年級

自然教室(二)

30分鐘

  1. 書寫內容當場公布,依不同組別比賽不同字數。
  2. 中、高年級可使用原子筆、簽字筆、鋼筆

1.使用比賽用格子紙。

2.字體工整度、筆順正確度、完成度。

3.擦拭或紙本破損酌予扣分。

國語

字音

字形

 

 

12/26(三)

8:10─8:20

三樓

英語教室(低)

10分鐘

1.總題數200字(字音100字、字形100字)

2.一律使用藍、黑色原子筆不得使用鉛筆、紅筆書寫

3.一律以教育部公布之「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及「標準字體」為準。

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每字0.5分,

塗改一律不計分

國語

朗讀

 

12/26(三)

13:30─15:00

四樓

英語教室

每人限3分鐘(預備時間為6分鐘)

1.題目於競賽員登台前6分鐘,當場抽定。

2.題目:

  五年級不事先公布,

  由教務處出題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 50%

2.聲情(語調、語氣):占 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 10%

4.三分鐘時間一到,競賽員應立即下台

閩語

朗讀

12/26(三)

13:30─15:00

五樓

英語教室

每人限3分鐘

(預備時間為

6分鐘)

  1. 指定篇目:阿媽的菜園仔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 50%

2.聲情(語調、語氣):占 40%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 10%

國語

演說

12/26(三)

13:30─15:00

四樓

音樂教室

每人

限3-5分鐘

  1. 題目:名言佳句的啟示

1.語音(發音、語調、語氣):占 45%

2.內容(見解、結構、詞彙):占 45%

3.臺風(儀容、態度、表情):占 10%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均一標準分數 1 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作文

12/26(三)

13:30─15:00

二樓

書福雲軒

共90分鐘

1.題目當場公布

2.可使用藍色、黑色原子筆書寫。

1.內容與結構:占 50%

2.邏輯與修辭:占 40%

3.書法與標點:占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