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信義鄉久美國民小學106學年度榮譽制度修正實施計畫

南投縣信義鄉久美國民小學106學年度榮譽制度修正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本縣國民小學加強生活教育實施計畫。

二、本校推動執行「友善校園」辦理。

貳、目的:

一、適應學生個別差異,建立合理及多元化評量,並透過「榮譽存摺」激勵增強之法,以提高學生自動自發的學習興趣,增進教學效果,促進學生五育並進。

  • 培養學生自尊自愛、心懷別人、盡己之責及充實生命的榮譽心,進而輔導學生建立良好的價值觀,開創積極進取的人生。
  • 以積極鼓勵的方式,減少不良行為,培育人格均衡發展的健全兒童,並營造和諧的校園氣氛。

 參、實施原則及方式:

一、原則:

    (一)學校印製”久美國小榮譽存摺”分發給全校學生,教師依學生的優良表現,給與簽優點獎勵。

    (二)全校教職員工根據學生在獎勵記點項目表現優良者,給予獎勵。

        (三)學生可運用榮譽存摺之點數換取獎勵品,或在學期末跳蚤市場進行換購及競標。

              學生若表現不佳,教師則可以扣學生的優點(在支出欄紀錄)。

    (四)各班老師有自訂獎勵制度者,請融入學校之榮譽制度獎勵辦法配合實施,勿濫勿苛

(五)榮譽存摺如遺失,可由導師申請補發,唯記錄則從零開始

(六)榮譽存摺採累計方式,在校期間皆有效

二、方式:

(一)利用綜合宣導時間,向全校小朋友說明久美國小榮譽存摺制度之獎勵方式。

(二)製作榮譽制度實施方法及獎勵品兌換之海報,公布於佈告欄。

肆、實施對象:

一、久美國民小學全校學生,皆為獎勵之對象。

二、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均有提供學生獎勵事實之權利與義務。

伍、獎勵辦法:

一、本榮譽制度採行學生以點數兌換獎勵品及參與跳蚤市場換購或競標活動。

二、點數不能轉贈他人,由小朋友自行保管。

三、簽優點數若未兌換完畢,可累計續用至畢業前使用完。

陸、獎勵標準及考評人員:如附件一

柒、表揚方式 

   一、小項兌換品,為因應學生立即使用之便利性,直接找輔導股兌換即可。

   二、較大項目的兌換,則配合週會進行公開表揚,請校長頒獎並合影留念。

 三、將得獎學生名單和照片公佈於學校公佈欄及網站   

捌、經費概算:榮譽制度兌換及競標獎品,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

玖、本計劃經由校務推動小組討論決議後,呈校長核可實施,修正亦同。

 

輔導業務承辦人:                                                        教導主任:                                                                           校    長:

 

 

附件一 獎勵計點項目

項目

內容

點數

認證

運動技能M

1參與學校運動團隊認真練習

10

指導教師

2課間運動參與認真或達標

5

導護老師

3參與運動會各項競賽表現優異

2

導師、學務

4代表學校參加校外體育競賽

如表二

指導教師

人格品德P

1個人善行(負責任、有愛心、公德心、遵禮節、守秩序、孝順等)

1~2

級任導師

2拾金不昧

1~2

級任導師

3久美好兒童

10

級任導師

4熱心服務、擔任義工

1~3

業務負責人

5班級模範生

50

級任導師

公共服務

環境衛生H

1個人衛生

1

級任導師

2環保回收

1

級任導師、

環境股

3班級打掃

1

級任導師

4寒暑假返校打掃

3

學務組長

課業學習

S

1作業抽查

3

教務組長

2認真參與學校活動或營隊學習

1~3

教導主任

3學習單用心習寫、準時繳交

1~2

級任導師

4聊書、分享心得

2

級任導師

5經文背誦

2

教務組長

6閱讀(一本書)

2

級任導師

7學習進步達人

10

教務組長

8學習評量優良獎

10.8.6

級任導師

9學習評量進步獎

5

級任導師

10寒暑假作業優良獎

5

級任導師

才藝展現T

1校刊徵文入選

2

任課教師

2校內各項學藝競賽或才藝表演

如表二

教務組

3校外各項學藝競賽

如表二

教務組

4線上投稿、校外展演、配合學校活動表演等

如表二

業務承辦人

證照取得

L

 

 

1族語認證

200

教務組長

2英語闖關

每週3

級任導師

3閱讀護照

100

教務組長

4學力測驗

200

教務組長

5路跑完賽證照

50

學務組長

6游泳證照

100

學務組長

7體適能證照

100

學務組長

8登高證照

500

級任導師

9音樂證照

100

教導主任

10其他證照

 

業務承辦人

         
 

 

表二、計點方法表

運動

冠軍

亞軍

季軍

參加

區域別/藝文

 

(勝)

 

 

鄉區級

30

20

15

10

校內

10

8

6

5

縣市級

50

40

30

20

鄉區級

30

20

15

10

全國或台灣區

100

80

60

50

縣市級

50

40

30

20

國際性

200

160

120

100

全國或台灣區

100

80

60

50

                           
 

 

附件二 扣點標準

    學生如有以下行為,經勸告兩次仍無改善,或是屢犯不聽,除了進行愛校服務或其他懲戒行為外,需扣減榮譽點數。

扣點項目

內     容

扣點標準

扣點人

人格品德P

1對師長、同學不禮貌,不聽勸導。

-5

導護老師及各師

2無故遲到、早退、曠課

-5

3集合整隊大聲喧嘩、動作太慢、不守規矩。

-5

4勞動服務及整潔工作不力。

-5

5說不雅言詞或辱罵他人

-5 ~ -10

 學務組或各班導師

6打架滋事、欺侮同學,傷害他人

-5 ~ -10

7偷竊、說謊等不誠實行為

-5 ~ -10

8爬牆及在校園內玩危險遊戲,

-5 ~ -10

9帶不當物品及玩賭博性電動玩具。

-5 ~ -10

10破壞公物

-5 ~ -10

不依規定排隊上下學,不遵守交通規則。

-5

重大違紀行為:如騎摩托車、抽菸、吃檳榔、性騷擾行為等

 

-100

課業學習S

考試違規作弊

-50

各班老師

作業書寫不認真或上課不專心

-5

公共服務

環境衛生H

破壞整潔及衛生、隨地吐痰、亂丟紙屑垃圾、。

-5

導護老師及各師

 

其他違反校規行為

依情節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