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置輔導專線(06)2222054-741並於下列活動中做宣導-親職教育講座、班親會及家長代表大會。
2.接受學生諮商管理中心心理諮商到校服務。
3.轉介至新世代關懷協會到校服務,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到校服務。
4.接受校內認輔。
5.申請社區生活營小團體輔導。
6.學生事務處會提供這些學生擔任小小志工,讓孩子學習為大家服務。
臺南市立人國民小學「教師認輔制度」實施計畫
臺南市立人國民小學「教師認輔制度」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認輔制度實施要點。
二、本校輔導室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鼓勵教師全面參與輔導工作,協助適應困難兒童順利成長發展。
二、使學生能在學業、行為、生活等各方面有良好適應。
參、實施對象:各班提報個案學生、高關懷學生列為優先認輔對象。
肆、實施方式:
一、建立認輔名冊:
由教師(含級、科任)從班級學生中,提報需接受認輔之名單到輔導室,經輔導室評估後,確認需接受輔導之學生名單。
二、安排認輔教師:
級任導師為當然認輔教師,另依需要安排敦聘輔導教師、行政人員或科任教師為認輔教師,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三、召開學生認輔工作會議。
四、進行輔導:
(一)輔導時間:
上下課時間隨機輔導、早自修時間或其他認輔教師可與受輔學生互相配合的時間。
(二)輔導重點:
1、針對學生情緒問題、偏差行為、學習障礙、人際關係等,進行輔導。
2、接納學生之優缺點,多用關愛去輔導學生,肯定學生成就,以積極鼓勵代替消極批評。
3、常與家長取得聯繫,以利輔導之進行。
4、經常與級任教師聯絡、協調,個案問題較嚴重者,共同輔導同一個案。
5、根據需要,幫助個案適應群體生活。
6、輔導室查閱紀錄,共商輔導策略,依需要進行諮商晤談及其他支持性輔導。
7、根據需要,尋求及轉介輔導資源網絡。
(三)記錄方式:
以電子檔或書面紙筆紀錄(個別輔導紀錄冊)並保管輔導紀錄,包括輔導緣起、身心特質、學校及家庭人際適應等資料,以及平日重要輔導過程紀錄。
(四)期末確認輔導成效:
期末輔導室收回各項記錄,召開期末工作會議,並向導師確認是否有再繼續輔導之需求,有則下學期繼續執行認輔,無則予以結案,改為持續關懷。如有特殊個案,請各認輔教師提出,再協商轉介至輔導室做進一步輔導或召開個案輔導會議,尋求輔導資源介入。
伍、輔導室備有各項輔導叢書,將擇其中實用部份摘要印發教師參考,並鼓勵教師多多借閱。
陸、獎勵:
擔任認輔之優良科任教師,檢具事實提報教育局,給予獎勵。
柒、本計畫陳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南市立人國民小學「志工認輔制度」實施計畫
臺南市立人國民小學「志工認輔制度」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本校輔導室工作計畫。
二、本校義工服務團招募辦法。
貳、目的:
一、鼓勵本校退休教師、家長及志工,參與學生輔導工作,協助適應困難順利成長發展。
二、充分運用社區資源人力,以課輔、認輔、班級輔導等工作方式,關懷及陪伴適應困難學生。
參、實施對象:各班提報個案學生、高關懷學生列為優先認輔對象。
肆、實施方式:
一、建立認輔名冊:
由教師(含級、科任)從班級學生中,提報需接受認輔之名單到輔導室,經輔導室評估後,確認需接受輔導之學生名單。
二、安排認輔教師:
級任導師為當然認輔教師,提供認輔志工服務對象狀況說明及支援應輔導事項。
三、召開學生認輔工作會議。
四、進行輔導:
(一)輔導時間:早自修時間或與受認輔學生導師協調時間實施。
(二)輔導重點:
1、接納學生之優缺點,多用關愛去輔導學生,肯定學生成就,以積極鼓勵代替消極批評。2、常與導師取得聯繫,以利輔導之進行。
3、根據需要,幫助個案適應群體生活。
4、輔導室查閱紀錄,共商輔導策略,依需要進行諮商晤談及其他支持性輔導。
5、根據需要,尋求及轉介輔導資源網絡。
(三)記錄方式:
填寫「個別認輔紀錄冊」,紀錄認輔當日重要輔導過程,包括學生反應,輔導內容,觀察內容、及相關聯繫事項等。
(四)期末結案:
期末輔導室收回各項紀錄,並轉交導師查閱,完成評註。
伍、志工以同儕方式分享個人輔導經驗,互相形成支援,鼓勵其多多參加有關進修研習,增長輔導知能。
陸、獎勵:
一學年為單位,根據輔導時數頒發志工服務時數證明及感謝狀,予以獎勵。
柒、本計畫陳請校長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