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障礙
* 定義:
由於先天或後天原因,導致視覺器官之構造缺損,或機能發生部分或全部之障礙,經矯正後對事物之視覺辨 認仍有困難者(視力經最佳矯正後,依萬國式視力表所測定優眼視力未達0.3或視野在二十度以內者)
*特殊需求:
1.無障礙環境
2.放大課本、考卷或點字(書面材料字體要大要黑)
3.合適之輔具:放大鏡、擴視機
4.考試時間的延長、報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