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吉國民小學
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實施計畫
一、實施依據
二、推展目標
三、辦理單位
四、實施原則
(一) 自主原則
本校辦理家庭教育課程融入相關領域實施,由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根據學校需求及辦學特色,討論選擇本校施行之課程主題及進行方式,設計適宜的教材。
(二) 循序漸進
課程及活動短期目標在增強學生對家庭教育的認識,長期目標在培養學生對家人的關心、了解及溝通互動的能力,亦即具備建立健康家庭的能力。
(三) 善用資源
善用學生家長委員會、家長志工團、駐校社工師、青少年輔導團或社會教育機構等社會資源,有效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
(四) 親師合作
學校應會同家長會推展親職教育,並利用如家長日等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以同步推展家庭終身學習的概念,確實提昇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成效。
五、辦理方式
本校推展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以彈性課程實施本位課程為主、並每學年規劃辦理親職教育活動,採多元、彈性、符合終身學習之方式,依其對象及實際需要辦理。
每年級整學年度之課程計畫皆須融入至少四小時之家庭教育課程,融入的科目不限。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