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請各學校落實重要資料安全備份並加強同仁資安觀念宣導一案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5日臺教資(四)字第1050175317號函辦理。
二、 近因部分單位重要系統發生勒索病毒資安事件,致重要資料毀損影響公務正常進行,請各校檢視系統備份之有效性,電腦必須安裝防毒軟體及更新病毒碼至最新版本,適時向同仁宣導重要資料定期備份,不明來歷的郵件、網站連結及附件檔請勿開啟下載,避免資安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