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國小圖書館閱覽辦法
閱覽規則:
一、本校圖書館在上課時間,供本校師生閱覽為原則。
二、開放時間:上課期間每日08:40-12:00、13:30-16:00。
三、進入本室應衣著整齊、態度文靜、接受老師及管理員之指導。
四、本室所陳列的書籍、刊物,可自由取閱,看完後放回原處,切勿隨意置放,未 經辦妥借書手續不得將書攜出館外。
五、 請保持圖書館內清潔,不亂丟雜物紙屑,不塗抹桌椅,愛惜公物。
六、 個人之書包、提袋、書籍、零食、飲料等物品,請勿攜入。
七、 在圖書館內應保持肅靜,請勿朗誦、喧嘩、聊天、嬉戲、追逐。
八、進入圖書館請輕步慢行,就坐,離坐應輕移座椅,並不可將座椅移阻通道。
九、請愛護書籍,小心翻閱,不得圈點、評語 、折角或毀損。發現書籍有破損脫頁現象時,請送交櫃檯人員處理。
十、凡不遵守以上規則,又不聽勸誡者,由老師或管理員請其離開圖書館並取消閱讀權利。
十一、教師參考用書供教師查詢各項資料,學生不得借閱。
十二、若使用圖書館之班級秩序不良或教師未在場指導者,將暫停該班借用圖書館之權利。
班級館內閱讀禮節注意事項:
1. 保持肅靜,並不得攜外物入內(包括課本),僅可攜帶筆和筆記本。
2. 按座號整隊,由班長分發「書插」後入館。
3.同學以「書插」置於取書處,便於閱後歸位,避免亂放。
4. 下課前三分鐘請向同學宣布「座椅、書籍」歸位,班長收回「書插」。
5.下課時由值日生,整理圖書、桌椅,排列「書插」 (並檢查有無遺漏)
以便下一個班級使用。
南投草屯國小圖書館借閱辦法
借書規則:
一、本校師生員工均可依本規則向圖書館借書。
二、本校新進教職員,須向圖書館辦理借書證。一年級學生於註冊後,由圖書館統一辦理借書證,此證使用至六年級畢業。
三、借書方式分為兩種:
1.個人借閱:個人借出閱讀。
2.班級借閱:由班級導師借回巡迴圖書箱於班上閱讀。
四、借書冊數及期限:
1.教師員工每次最多以十冊為限,借閱時間至多兩週,借閱期滿,請準時自動歸還。如無他人預約,得申請續借一次。
2.學生每次最多以二本為限,一週為期,期滿請準時自動歸還。如無他人預約,得申請續借一次。
3.義工人員每次最多以十本為限,二週為限,期滿請準時自動歸還,如無他人預約,得申請續借一次。
4.班級巡迴圖書箱每次以30冊為限,二週為限,期滿請準時自動歸還,如無他人預約,得申請續借一次。
5.凡自還期日算起超過一週未歸還者,則爾後半個月內不得再借書(或愛館服務一週),以此類推。
五、借還書時間:同圖書館開放時間,請依規定進行
★一~~三年級由老師帶領進行借還書。
★四~~六年級除閱讀課可借還書外在,下課時間亦可借還書,唯 週五上午除外。
六、借書手續
1.將書籍交給館員刷條碼
2.無特殊原因,不得當日借書當日還書
七、凡所借閱的書籍未還清時,不得再借書
八、字典、百科全書、各本珍貴圖書、當期之期刊報章、未經登入編目整理完畢之書籍,概不借出。
九、借書人預借之書已為他人借出時,得向館員預約,如有急需,可請館員提供前一借書者之資訊。
十、 本館因清查或整理圖書時得隨時通知借閱人,索回借出之圖書資料。
十一、借出圖書無論到期與否,於學期中了前十天均須一律歸還,並閉館清點圖書,在此圖書暫停借閱,但依然可進行館內閱讀及還書.
十二、各班級學生之借書證均存放於圖書館統一保管.
十三、借書之書籍請妥為保護,愛惜使用,如有遺失或割損、撕裂等重大損壞,需照價賠償。或購買原書補齊,請導師幫忙催收.
十四、遺失整部(套)圖書一冊以上,其賠償以整部(套)計價賠償,而原有之剩餘圖書歸讀者所有。
十五、本校離職之教職員於辦理離職手續時,應繳交借書證始得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