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數學課程說明

1.定期評量 50%:上學期 1 次、下學期 2 ,採紙筆測驗方式;

  學生未能參加定期評量者,事後以原試卷進行補考。

2.平時評量 50%:採習作、平時考、作業等成績為主,由學年全體授課教師共同討論訂定。

3.習作、小考需要家長簽名,用意不是只有「簽」,而是請家長瞭解孩子的學習狀況。

4.作業批改,只扣錯字分數。

5.課堂表現積極參與、抽問答題正確均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