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閱學生作業,應尊重教師教學專業

學校調閱學生作業,應尊重教師教學專業,不干擾各領域教師專業自主表現。

本校作業抽查20餘年來皆使用同一檢核(評鑑)項目,教務處【查閱者】若有新的檢核項目應依程序提請各學年、各領域討論同意後列入【檢閱作業評鑑表】,再從新年度起實施。

經查本學年度作業抽查,教務處【查閱者意見欄】竟有未曾告知全校教師同仁之評鑑項目,該等敘述可能是其他縣市、外校等作業抽查或評鑑之相關規定與項目,與本校無關。依本校【自評】與【查閱】之區別,查閱者應就各領域所訂定之作業評鑑項目【是否】確實【完成】作出評斷,或提供【待改善】之意見,但,不可未經學年、領域老師同意而【自創】新的評鑑項目並據此勾選查核意見。

本學年度教務處之作業抽查方式與辦理程序違反教師專業自主表現,更違反行政程序,本人不認同,應立即更正及改善。

學校若需要更改作業抽查評鑑項目,建請召開相關會議邀集學年、領域老師參加並彙整意見後據以實施。在無教師【公斷】前,請勿貿然以輕率方式實施作業抽查,驟然下論斷,干擾現場教師教學,擾動教師教學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