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宣導:別因一時衝動 造成自己與別人一輩子的遺憾
2023/12/25
新北市一所高中的附設國中部今(25日)中午發生凶殺案,1名國中男生遭到隔壁班的男同學持刀刺傷後命危。
由於兩人是都未滿18歲的青少年,根據律師分析,持刀傷人的同學可能會以殺人罪偵辦,且因殺人為5年以上的重罪,不會只在少年法庭偵查審理,會由檢察官調查。也涉入案件的女同學則有可能會因教唆行為成為教唆犯,面臨相同的法律刑責。教唆指的是「惹起」他人的犯罪想法,也就是讓一個原本無意犯罪的人產生犯罪的想法。教唆行為指的是教唆他人犯罪的手段,明示的慫恿、挑釁,或是默示的手勢、點頭等均包含在內,所以孩子們不是自己做出傷害別人的是犯罪行為,叫別人去做也可能屬於教唆犯罪,提醒孩子們別因一時衝動,做出會讓自己後悔的事,不管是自己做或是叫別人去做。
涉案少年、少女依殺人未遂罪送辦
根據媒體報導,這此事件起因為傷者的隔壁班女同學到班上找人,傷者嗆女同學「妳不是我們班的」並要求離開教室,女同學心生不滿,找來班上另一名男同學助陣,雙方爭吵演變成拉扯衝突,隔壁班男同學拿出彈簧刀,傷者的胸部和頸部都在衝突中遭刺傷,倒地血流不止,遭緊急送醫並且裝上葉克膜急救,目前狀況未知,經警方調查後涉案少年、少女都被依殺人未遂罪送辦。至於民事部分,依照民法規定,少年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需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孩子們遇到事情時,先冷靜想想,找老師或父母協助,或許這樣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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