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大興國小104年度本土語言教育—推動台灣母語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92.1.25公佈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補助直轄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鄉土教育要點。
(三)教育部94.11.3會議議決辦理。
(四)教育部94年11月10日台國(二)字第0940154369號。
(五)彰化縣政府96.09.19府教學字第0960190383號。
(六)彰化縣政府101.03.02府教學字第1010051980號。
二、目的:
二、實施對象:本校師生。
三、實施內容:以閩南語教學、原住民族語教學為主。
四、實施原則:
五、實施方式:
(ㄧ)、組織鄉土語言教學推行委員會。如附件ㄧ
(二)、環境規劃與佈置
1. 設置母語教學步道
2. 設置鄉土文物佈置區
(三)、教材的編輯與開發:編印教學補充教材。
(四)、辦理相關教學活動。
1.辦理週三晨光教學(每學年自行決定時間)
2.訂每週一日(星期四)為母語溝通日,當天生活對話、打招呼以母語為原則。
3.辦理鄉土語言各項比賽或其他相關活動。
(五)、辦理教師相關研習
六、教材:視需要及條件審慎編選教材,開發教材。
七、師資:
八、預期成效:
九、本計畫經校長同意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