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性平設置要點及名單

雲林縣中山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111年08月31日校務會議議決通過

一、雲林縣中山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的教育環境,特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及第九條規定,設雲林縣中山國民小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本設置要點。

二、本委員會執掌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建立處預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三、本委員會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委員7,由校長就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遴聘之,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任一性別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任期一年,得續聘之。

四、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學務主任任,常務委員一人,由生教組長兼任,其餘委員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本會日常之事務,所需工作人員由各處室相關行政人員派兼之(名單如附件)

五、本會於每學期初開會乙次,由會議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六、本委員會幕僚作業由學務處擔任。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討論議決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雲林縣中山國民小學111學年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委員名單

 

序號

組織職稱

姓名

性別

原職稱

備註

1

主任委員

廖○

校長

 

2

委員兼執行秘書

廖○霈

學務主任

 

3

委   員

莊○照

教務主任

 

4

委   員

陳○任

生教組長

 

5

委   員

廖○婷

教師代表

 

6

委   員

廖○君

教師代表

 

7

委   員

廖○富

家長代表

 

 

備註:性平委員總人數共  7  人,男生 3 人,女生 4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