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臺南市110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辦理。
貳、目的:
1. 增進對臺灣本土文化之認識,培養熱愛臺灣之情操並傳承臺灣本土語言文化。
2. 使學生對本土語言文化有學習的興趣並有能力將本土語言使用於日常生活中。
參、實施內容:
1. 成立本土語言推動小組,進行本土語言教學與台灣母語日活動。
2. 本校依學生意願自由選擇各別開設閩南語、客家與及原住民語班別。
3. 實施對象:本校全體學生。
肆、實施原則:
一、生活化:藉由校園生活中本土語言之交談,增進師生運用本土語的能力。
二、趣味化:透過每週一俗諺,增進學生學習本土語言的意願,激發學生熱愛本土語言的態度。
三、隨機化:鼓勵各領域老師教學中融入本土語言,營造師生本土語言運用的環境。
四、普及化:透過教學與活動,將本土語言普遍推廣到校園每個角落。
伍、實施方式:
1. 本土語言課程師資安排:通過閩客語以通過中高級認證之教師任教,原住民語以通過族語認證之教學支援教師任教。
2. 訂定每週二為本土語言日,鼓勵師生用本土語言對話。
3. 利用課堂進行『每週一諺』教學。
4. 鼓勵教師於各領域教學中融通本土語言進行教學。
5. 利用晨光時間播放本土歌謠。
6. 定期舉辦校內語文競賽,並培植優秀學生參加全市各項本土語言競賽。
7. 鼓勵教師參加各項本土語言檢定。
陸、師資:依規定聘請合格之教師擔任。
柒、本計畫由本土語言領域討論通過,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