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國小榮譽制度實施計畫

學生獎勵參考範例:

 1.守秩序、愛整潔、有禮貌、做環保、敬愛人。

 2.對工作及學習認真負責,努力求進步之優良事績。

 3.熱心服務、樂於助人、拾金不昧者。

 4.有良好行為表現、偏差行為有進步或其他足為讚許之義行。

 5.集會上台報告、表演,表現優異,獲教師肯定者。 

 6.投稿、代表學校或班級對外比賽表現良好者。

 7.持續協助家人處理家務,經查證屬實者。

 8.其他師長認為值得表揚之行為。

 9.以上獎勵事蹟如個人已獲得獎狀及獎品鼓勵者,不宜再重複給與獎勵。

當學生之榮譽貼紙貼滿榮譽卡(25格)時,整張榮譽卡自聯絡簿上剪下,寫上班級、姓名,交到輔導處,並於一週後在星期一至五上午的下課時間, 親自到輔導室簽領榮譽狀及兌換券,及兌換獎品。學期末未集滿25格榮譽貼紙之榮譽卡可撕下保存,貼在下一學期的家庭聯絡簿上繼續使用。

獎勵辦法:

1.每集滿一頁榮譽卡(25格)的人,可以換取榮譽狀一張和輔導室10元兌換券一張並於輔導室兌換獎品。

2.每集滿五張榮譽狀者,可領取最高榮譽狀一張,其上附貼與校長合影相片一 張,並請校長於朝會上公開表揚。